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新宋1 - 第三十二節 亂局

第三十二節 亂局[第3頁/共4頁]

天子本來感覺這是挺小的事情,不過是幾個禦史彈劾我,卻不料得我在朝野中有如此龐大的名譽,如何措置這件事情,反而變得比較毒手了。一方麵是禦史台的幾個禦史、禦史裡行,知諫院的諫官,再加上呂惠卿和一些官員;一方麵是之前反對新法不討他喜好的一些勳舊大臣;而他最信賴的王安石一變態態的和這些他不喜好的人站在一邊,他的態度大要上看來彷彿是中立方向於我的。因為身為宰相,天子相問,他不能不答,以是他一方麵說“彈劾的內容是無知小兒之見”,一方麵又說我“非官非民,名不正言不順,殊分歧禮法”,又說我“是宰相之器,然未任處所,終不能大用,而皇上恩寵過分,以是招人妒忌”。這個老狐狸的意義我明白得很,就是想我把趕出京師,委我以處所大任,讓我在處所呆上三五年,彆在天子身邊停滯他頒行新法。三五年以後,法律已行,生米成熟飯,我就算入政事堂,也冇甚麼體例昭雪,他對本身的新法的結果是很有自傲的。他采納如許的態度,也是明白天子並不是思疑我,反而是想保全,而把我派到處所做幾年郡守,積點處所行政的經曆,天子也不是不動心的。

我當時並不曉得呂惠卿為甚麼如許的仇視我——到了好久今後,我才明白,這位呂惠卿不過因為我阻了他的路罷了。如果我隻是被到處所去曆練,那麼三五年以後,我必入政事堂,而王安石能夠無所謂,他呂惠卿卻不能無所謂,他辛苦一場就是想站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職位,完成他對權位的尋求,我這小我的存在,無疑是他最大的停滯,現在有這麼好的機遇,他焉能不跳出來狠狠對於我。而在王安石那邊,因為“把石越趕出汴京”這個大的目標分歧,不過王安石是讓我做大郡的太守之類,而呂惠卿倒是想讓我去海南島垂釣或者削官為民放逐幾千裡,這個目標程度上的辨彆倒不至於讓二人是以反目,這也是呂惠卿勇於在王安石持相對暖和態度的環境下公開對於我的啟事。

王安石及在朝大臣們不竭的要求天子儘快結案,以免事情越鬨越大,有失朝廷的體統……最典範的主張是要求各打三十大板,禦史們發到天涯天涯去當小官,我貶為侍講或者派到大郡本處所官——當然如許的主張,是絕對不成能讓那些儘力挺我的保守派心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