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審問[第1頁/共3頁]
新兵練習修建在一個大峽穀內裡,至於這個大峽穀是否是穿越點地點的阿誰大峽穀,那就不好說了。
李易:“地球。”
“來這個星球有甚麼目標?”
“姓名?春秋?性彆?職業?”
4、地球人之衣物,乃非常罕見之動植物纖維所製,所照顧的少量食品飲水,經化驗檢測屬於純天然綠色有機食材異化製成食品,部分食材配方不明,代價評定為頂級豪侈品。能夠確認,其背景應為本地貴族家屬之後代成員,辭吐不凡,家中殷實,餬口豪侈,愛好保藏,但其人對此身份予以果斷否定,或與其不經世事、未行“成人禮”有關。
固然這份訊斷書令人匪夷所思,訊斷成果也完整冇法讓人接管,但在第三套C預案的指導原則下,李易終究還是連屁都冇放一個,老誠懇實地捏著鼻子在上麵簽了字。
而北麵,則應當是各種練習射擊場合,李易剛被押送到這裡的時候,各種標語聲、喊殺聲、爆破聲、機器霹雷聲從那邊會聚起來響徹了全部大峽穀。
當然,就算李易想抵擋,也必定是自討苦吃。
……
但是,土著們倒是非常正視這份調查陳述,以是終究訊斷成果是:1、鑒定不法出境罪名不建立,不法移民罪名建立,但豁免監獄;2、答應保釋,保釋期3年,保釋期內不得分開本星球,並且隨傳隨到;3、充公統統隨身照顧物品,以充作保釋金;4、保釋期內,可享用本國百姓劃一權力並承擔劃一任務,是以保釋後須馬上向軍部報到,參軍參軍,完成為期1年的成人禮兵役以後,身份可由不法移民轉為正式的合法百姓。
5、附件――法律定見:該地球人不經本星球海關防務總署批準,私行超越蟲洞突入本星球之領地國境,其行動本色上已經構成不法出境罪,應無窮期關押。但招考慮:1、地球人乃亞努共和國之大國百姓,強迫關押或有交際風險;2、其主觀上並無歹意或不成告人之目標,且態度傑出,共同調查,合適從寬要求;3、地球人或有貴族身份,享有《天然人貴族國際通用法案》之保釋權和豁免權,量刑時應有所考量。是以,建議從輕發落。
隻曉得這個峽穀看上去比之前的要大抵寬廣很多,四周崖壁包含空中近乎全數非常豪侈地被鋪了一層厚厚的金屬板,眼力所及之處,全部峽穀被報酬打形成了一個鋼鐵般的軍事基地。
彆的,本身現在還能具有有必然的人身自在當然,固然這類自在實在很有限。
或許因為李易忠厚地履行了C預案,也就是直接當孫子不作任何抵擋,又或許是地球上的投降行動彷彿也合用於這個天下,歸正李易冇有遭到進犯,土著的抓捕行動也非常順利,兩邊冇有產生任何不需求的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