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不如當個外室[第1頁/共4頁]
不過,以上這番商討,黃娥不能給時穿劈麵說,對nv人來講,這類分享丈夫的事,能攔多久攔多久。至於崔ǎ清甚麼時候說,那讓她自家挑時候開口——隻要她不害臊。
崔ǎ清開口了,時穿問話以後,久久不見黃娥答覆,正不耐煩間,崔ǎ清趕快說話:“郎君……咦,看模樣,你此次來鄉間,恐怕要住一段時候了,既然你籌算給那群nv娘們開課,不如讓瑄兒跟著你吧,也就是識一兩個,該懂的事理讓他早早明白,免得長大後犯胡塗。”
崔ǎ清實際上在說“外室”的題目,黃娥聽懂了,時穿冇聽懂——畢竟,宋朝的風俗離明清期間差異太大,而風俗這些東西,汗青書是不屑一顧的,汗青書記錄的是帝王將相家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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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穿一鼓掌,恍然大悟:“法人代表!我明白了,這就是一名法人代表。公司的財產權與他無關,但他卻能夠出麵代表公司。”
這就是說:外室的職位是“民不告,官不舉”。伉儷兩邊有默契了,鬨不到官麵上,官府假裝不曉得。
崔ǎ清頓時彌補,她望了一眼黃娥,帶著懇求的神情弱弱的說:“瑄兒的存在,卻另有另一種用處——我一個nv戶,如果想嫁娶了,族內裡不免想著這份財產落入誰手,但有了瑄兒就無障了,這份財產畢竟要落在崔家手中,我在做甚麼……”
而在崔氏來講,崔ǎ清伶仃立為nv戶,萬一冇有擔當人她遺留下的就是一筆絕戶財,要被村夫吃光喝儘纔算完。但如果她過繼一名崔家男丁,包管了這份財產不被外人篡奪。那麼她作為“外室”反而是最好前程,既能讓“nv戶”財產在法律意義上還是存續,還能遭到庇護,以包管不收人欺辱。
崔ǎ清愣了一下答覆:“詞兒不是這個詞兒,但意義是這個意義。我這個nv戶的財產與瑄兒無關,我還是婚嫁自主,隻是等瑄兒長大了,按端方,我也得分他一份財帛,替他娶妻立室立業。”
第255章不如當個外室
這一問就把話岔開了,崔ǎ清瞥了一眼還是不答覆的黃娥,笑著說:“方舉人在鄉間嘛,倒是行動不大,招了些人做工,但是我家給的報酬優厚,流民當中的妙技術人都來了我家,他家作坊也就是做些粗笨活兒。我家作坊可不是伶仃的,村裡幾個大戶多少都參了股,方舉人仿冒我家貨色,村裡多有不滿,這不,方舉人怕了,這才娶了趙家的nv兒。”
稍停,崔ǎ清持續彌補說:“瑄兒是三伯家的孩子,三伯與我父親是一母所生,可惜瑄兒的母親是個妾,生瑄兒時難產死了,三伯家孩子多,冇孃的孩子便少了心疼,我父親做主,將他認養下來,送給我撐mén戶……他是五天前到的,現在還跟我不熟。明天你帶著他四週轉轉,你是男人,跟瑄兒好說話,多教誨他一點,這孩子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