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七個條件[第1頁/共3頁]
當下,坤甸城的代表們都明白。在絕對的氣力麵前,甚麼仁義品德,都是狗・屁!
“第三:將坤甸租借給大明,免除房錢,作為蘭芳國對本身無禮在先,傷害大明豪情的獎懲。
這也難怪!因為大明所說的話,實在太冠冕堂皇了。就說‘無辜漁民’,那些刀口上餬口的海盜也能稱得上無辜漁民?有誰見過漁民不捕魚,專打劫的?
一來,構和麼,本來就是一場還價還價的過程。不先把本身的代價弄高點,還如何還價。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當代人,看了那麼多的電影電視,一些根基的構和技能,還是懂的。
聽到這裡,在場的坤甸城代表們,全都像吃了黃・連一樣,神情奇特,像是儘力在壓抑著氣憤與不滿的情感。
“這個不能包管!因為大明從遭到海盜攻擊的那一刻起,兩國就已經處在戰役狀況了!”,張嘯義正言辭的回絕道。
而張嘯像是猶然未覺一樣,對著黑漆漆的槍口,悠悠的吹了口氣。如果有硝煙做烘托的話,就顯得極其蕭灑。
但願號的集會室裡,擠滿了蘭芳國和大明國的人。他們沿著集會桌,對峙而坐,涇渭清楚。
以是,大明對於貴國任由百姓發急,不作為、不人・道、不仁義的姿勢,表示激烈抗媾和深切怒斥。”。
如果真的承諾了這七條,那蘭芳國就完了。
隻聽:“對於貴國逼迫無辜漁民,進犯我大明海船的行動,本人作為大明共和國水兵部部長,代表大明,表示非常不滿與萬分氣憤。
本來人・權是後代美國拿來恐・嚇、乾與、製・裁彆國的大棒。究竟也證明,這兩個字的確好用。以是大明理所當然的拿來用了!歸正美國纔剛結束獨立戰役,哪兒來的時候會販子・權。
且現在蘭芳國還冇有和大明開戰,以是也談不上敗北。但這前提,卻比敗北國更慘。
隻要孫如複還算平靜,顫抖著問道:“大--大-大明既然號稱文明之國,怎能做出如此強盜行動,難-莫非就不怕天下人嗤笑嗎?”。越往下說,他的音量也高了幾倍,彷彿想用悠悠之口,逼迫張嘯竄改主張。
這可不是普通的獅子大開口啊!而是蠶食!
可惜的是,大師都是中・國人,留的也都是炎黃子孫的血。相互的那點謹慎思,怎能瞧不出來?
但是張嘯就是根硬骨頭,又不是被嚇大的!
如果這也叫心善仁慈,那他們就是救苦救難的觀世音了!
聽到這話,他俄然抽出李海腰間的配槍,砰的一聲,槍彈擦著孫如複的頭皮,吼怒而過。
說話時,他的神采非常安靜,就像是在說一件無關緊急的小事。
孫如複和眾位代表,立時麵色一白。本來他們還想著,隻要大明不再動武,那承諾構和也何嘗不成。畢竟構和老是要時候的,短則數月,長則數年,這都是普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