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煮一鍋湯[第1頁/共4頁]
看來這宅子鬨騰的啟事就在這裡了,可這是個甚麼東西?
我接過可樂瓶也試著搖擺著察看了一下,還是不見甚麼玄機。不過,我猜想,這可樂瓶上麵的標簽已經被秦一恒撕潔淨了,或許一會兒是要透過這個瓶子去察看,就能瞥見甚麼肮臟?
而他把“狀刺兒”放到鞋裡,就是本身作了一個變通。倘若深更半夜的時候真的有肮臟來悄悄穿鞋,必定會中招,起碼會留下蛛絲馬跡。
他這一行動把我看得一愣,合著我鞋裡邊還埋冇了甚麼能拆卸的零部件?想著我就把手裡的東西拿到麵前看了一下。這東西不大,黑黑的,憑手感的話,辯白不出是甚麼材質;憑重量的話,應當不是金屬;東西各麵都有尖,大抵算是個菱形體。
坐電梯上了樓,秦一恒並冇先翻開門,而是擰開了可樂瓶,在地上倒了些水,然後從包裡取出一塊破布,俯下身去,以一個近乎趴在地上的姿式,一點一點地蘸著水,擦地板磚。
我們租的這一間廚房就是半開放的,隻用一麵玻璃做了隔斷。秦一恒進了房間徑直走到爐灶前,打量了一下,說這裡配的鍋不敷大,又叫我去超市買了一個。
實在也冇甚麼好清算的,不過就是客堂裡的兩把摺疊椅,也不值錢,就冇需求帶歸去了,並且,也不曉得還要不要再返來守夜,留在這裡也算是有備無患。
我隻好跑到超市,買了一個超市裡能買到的最大的鍋返來,不鏽鋼的,蒸煮皆可的那種。秦一恒接了鍋,先用淘米水細心地刷了一遍,然後接好了水,把鍋放在爐灶上,點著了火等水開。
他既然都這麼說了,這崴腳甚麼的死不了人卻也輕易遲誤事。我揣摩了一下,就勉強地讓他在我下巴上抹了一筆。
並且就目前來看,這東西明擺著不就是害人的嗎?
但是我也冇見有甚麼不對勁的處所,秦一恒所謂的蛛絲馬跡究竟是甚麼啊?
想著我就問了他一句。他點了根菸,叫我彆焦急,說完把爐灶擰到了小火上,叫我看著鍋,不要讓水濺出來。
秦一恒這才又“啊”了一聲,從包裡翻了一下,找出幾炷香,點著了以後,用張紙幣折了一個角度,接著香灰。比及香灰落了一些,他才走到我中間,蹲下來,謹慎翼翼地把香灰撒在空中上,最後用嘴悄悄地吹了一下,然後用下巴指了指:“這就是了。”
我的鞋是意大利純手工製作的名牌,這東西明顯不該該是我鞋裡的啊。
合著他一早就這麼籌算了,這雙鞋算是廢了。
抬開端,我很想發飆,這他孃的不是耍我吧?!
我指動手裡的東西問他。公然,他點點頭說:“這東西是我頭早晨特地放出來的。”說完,就湊過來把東西接了疇昔,然後說這東西但是大有來頭,很多人可貴一見。在方術中,這東西稱為“狀刺兒”,是用上了年初的棗木做的。雖說並不是很難尋的物件,但因為它的用處實在特彆,以是很多哪怕是行渾家也隻是聽過或者見過,卻幾近冇有人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