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林子裡[第1頁/共3頁]
我本來是有些衝突的,可眼下還是保命要緊。這些衣服都是同一個格式,質量不測的不錯。隻是不太厚,我倉促套了好幾件在身上,人倒是不那麼冷了,但身材被衣服包的更加活動不開了。
不乞貸。白開俄然嚴厲道,我問你,如果我跟秦一恒兩小我必須有一個要沉進陰河裡,你是情願讓我捐軀呢?還是情願讓秦一恒就義呢?
另有的處所的風俗是,結陰婚的時候會用到趕屍。這陰婚普通就是指一個死人跟一個活人,或是兩個活人結婚。法律上是不承認的,但很多處所現在另有這個風俗,傳聞是怕本身死了的尚未婚嫁的年青人,身後會不甘心,鬨鬼。有一些處所結陰婚很簡樸,倆屍身埋一塊兒就完事了。但有些處所分歧,是需求遊街的,沿著祖宗的祠堂轉一圈,或是在村裡轉一圈,這纔算遭到了家屬的承認,方能結成陰婚。
用屍身擋著風歇了一會兒,我終究緩了過來。這才問白開,這趕屍跟誰學的?
趕屍這麼式微,也是冇體例的事。從很多流派,比如,稱廂派,趕屍之前的操縱是要在暗房裡的,外人看不見。擺擔子派,起屍行走的前幾步,彆離要讓屍身邁過幾個分歧高度的扁擔,傳聞是為了測驗凶性。等等。竄改到了厥後按照南北分彆的南北兩派。南邊呢比較傳統,還是本來的路數。反而北方更加的先進,會用到很多新奇的道具。
白高興領神會。你等著啊,我給你想體例去。
哦哦,選我行。白開冇活力又問道,那如果你跟秦一恒必須有一小我要沉河呢?你如何選?
白開有些渴,抓了把雪吃了才說,我要說自學的你信嗎?先趕路,我們不能被落下太久。
我聽出了點不對勁的處所。我說,你這題目就是純真問的?那就選你吧,歸正你也活夠本了。
並且在某些說法裡,客死他鄉的亡魂,是要千裡迢迢的趕返來投胎的。固然是亡魂,但這路上的艱钜險阻可不比活人少,能真正返來的微乎其微。以是人們更偏向於乾脆直接把屍身弄返來。保險係數高一些。
我腦筋裡猜想著會不會又找到一座冰宅,莫非這林子裡有很多嗎?
白開講了很多,我都一股腦聽進了耳朵裡。
而殘剩的一小部分真正趕屍的人,凡是也都是逛逛情勢。因為我國地區廣寬,各地的風俗不儘不異。恨不得一個村都有一個村的說話,趕屍呢也就是為了這些風俗而辦事。舉例來講,有的處所的風俗是,某些特定日子出世人,在特定的日子死了,是不能用棺材抬出村的。說是會給村裡招東西。但這屍身不能抬出去,那也得安葬在墳地裡啊。冇體例就隻能叫趕屍的來,讓屍身大風雅方的走出去,這事就算有解了。
另有很多處所的風俗裡,如果自家的人歸天了冇有安設在祖墳或是家屬的墳塚裡,是會對家人倒黴的。以是綜上所述,不管是因為甚麼,這屍身是必然要運的。古時候的運輸前提很差,即便再有錢的人家,架著個馬車咣噹咣噹到家,也得個個把月。更不說貧民用床被褥裹著屍身往家抬了。以是這就出世了趕屍這個行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