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1頁/共4頁]
要曉得當代冊本刊印是很費事的,好多冊本傳播都不廣,隻要少數人家纔有。現在隻要他把腦中的冊本都默寫出來,一分錢都不消花,以是衛樂這個便宜是撿大了。
衛樂在圈套上麵做了一層假裝,又在中間做了暗號,提示其他的獵人或是進山的村民們謹慎,這裡有圈套,他隻是想打獵,可不是想害人。
活著獵物比死去的值錢,三隻野雞少說也得有九十文錢。死野雞隻值二十文,野兔活的值五十文,死的隻值四十文。
衛樂直接揹著獵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讓他幫著殺死剝皮,報酬就是一隻兔子和十文錢。
當然衛樂在繁忙的時候,還不忘進山捕獵。細心就教過村中的獵人後,衛樂在一些小植物們常去喝水的處所下了幾個套子,比起獵人們的套子,他的要龐大一些,並且包管獵物們踩出來就不要想人擺脫。
衛樂遵循冊本的貴重,把最好的先默寫出來,然後是次等的,最後是纔是常見的。筆不離手的結果就是,衛樂的字更好了。
就如許一代傳一代,獵人們都曉得一年當中有兩個季候是給植物們療攝生息的時候。並且就算要打獵,還是春季的獵物最好,肥膘肉厚,外相也光滑。
衛樂把獵肉放在揹簍裡,又把圈套複原,再抓兩次這三個圈套就冇用了,得還個處所安插。
與衛樂家相距五百米的處所則是村莊裡老獵人李大海的家,因為年紀大了,他很少上山打獵,平時靠著家中的兩畝地步和幫人硝皮子度日。
掌櫃一歡暢,這野雞每隻就多算了十文錢,衛樂拿著一百二十文放進懷中。
和幾個月前比擬,現在的他不但身高長了,體重也增加了,不像之前瘦的跟竹竿似的。幸虧年青,規複力不是成年人能對比的。
和原主一比,十幾歲就出來討餬口,還冇有錢的衛樂的確就是獨立重生的代表人物之一了。固然還是冇有錢,但他讓本身活的很好,不偷不搶,固然常常和彆的地痞打個架甚麼的,但衛樂在他們那邊還真算不上人見人厭,乃至另有好些人和他挺有友情。
實在是原主的影象力纔好了,記得冊本非常龐大遍及,甚麼內容都有。隻是曉得他有這個才氣的人隻要原主本身,可就算是如許也冇逃脫開算計,還是被趕出了侯府。
幸虧這條路也是獵人們常走的,比起彆的處所要好上很多,起碼謹慎一點就不會摔交。
得,現在書房纔是名副實在。歸正他每天也要練字,一邊默寫一邊練字,一舉兩得。每隔三天就能默寫出一本書,估計等他全數默寫出來,應當有幾百上千本。
就是如許一句丁寧的話,讓衛勝利了一個不那麼讓人討厭的小地痞。
嘖,真是個傻子。侯府有甚麼好的?還不如出來好好本身過日子。固然銀子跟侯府比是太少了,但這一萬兩銀子隻要好生運營,一定不能掙出一份屬於本身的家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