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化獸為佛[第1頁/共3頁]
“如果能夠的話,小僧建議慕施主能夠帶著這個孩子,前去北方滄州一行。”
這些限定前提下,和尚和羽士的數量,天然不成能太多。
實在如果佛法修為高深的佛門大德。
他身為朝廷命官。
“徒弟,不瞞你所說,子玉本是南桓縣令,此番恰是奉雷州州府調令,前去睢縣任職睢縣縣令!”
看著慕子玉遊移的模樣,慧覺天然是明白貳心中所想。
樓黛衝動得一時候都有些言辭無措了。
當然,如許的存在,實在太少太少了。
大秦律法,百姓不得隨便削髮。
削髮三年以後,才氣夠收第一個門徒,削髮十年以後,才氣夠收第二個和第三個門徒。
一下子便需求數百的和尚,這般浩大的法會,那裡是平常能夠辦到的。
並且多數向來未曾求過人。
大秦律法規定,處所官員,不得私行分開轄地,不然便有重罪懲罰。
“如果能夠有眾僧大蘸,便能夠直接將這孩子點化,讓她由人性,化作佛性。到了阿誰時候,她天然靈智腐敗。”
很明顯,慕子玉這小我不會求人。
慕子玉這麼說著,他眼巴巴的看著慧覺。
如果無人舉薦,想要自行削髮的。
慧覺說到此處,慕子玉愣住了。
看似享用官爵,但實際上,很多事情常常身不由己。
“師父,如果眾僧大蘸,想要治好玲兒的病,大抵需求多大的範圍?”
財帛乃是身外之物,所謂煩惱風,便是指的款項、名聲、色慾、權勢等等塵凡俗念。
“實在,眾僧大蘸的話,根基上證得斯陀含果位的和尚,即三地菩薩或是六品舍利的修為,都有本領主持。”
滄州固然毗鄰雷州。
如果違背大秦律法,隨便削髮的,便是野和尚、野羽士,一旦被官府查證,輕則罰以皮肉苦刑,重則刺配邊陲,充冇官奴!
“這……!”
朝廷征收“煩惱金”便是此意。
“那就再換一個思路,稍稍延長一下,將人性,化作佛性呢?”
“眾僧大蘸?隻要如許,便能夠治好玲兒的病?!師父,這是真的嗎?!”
“不曉得徒弟可不足暇,隨子玉往睢縣一行。”
“但這個彆例,也出缺點。”
一縣當中,周遭幾百裡地,常常頂多隻要兩三個寺廟,不超越百十來個和尚。
但是慕子玉還是暴露苦澀而無法的神情。
以眾僧大蘸點化,是堆積眾僧的聰明、念力、修為,合力施為,以補單獨一人的修為不敷,用來點化人性,讓她化獸為佛。
“少則3、五百僧,多則千人,這一點,小僧也不能夠肯定,隻能夠說,儘量多一些人,此中如果能夠多請到幾位佛門大德的話,僧眾的數量少一些也無妨。”
向來秉承君子之道的慕子玉,即便碰到甚麼題目,他也滿是依托本身想體例處理,又如何會去低三下四的求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