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五十三章 準備報複[第1頁/共3頁]
到時候,孫大偉不但救不了兒子,本身也能夠被扳連。
審判的時候,孫大邦交代槍支來源,說不定就會把孫大偉牽涉出去。
誰有證據?
孫大偉和YY部分帶領都笑了。
不然如何解釋,孫大國為甚麼會有警用配槍?
孫大偉冷靜點了點頭,他當然明白YY部分帶領甚麼意義,說道:“我曉得了,老夏,感謝你。”
“陳浩奪走大國的槍屬於合法防衛行動,但是奪槍以後,他就處於強勢職位了,在這類前提下,他還暴力傷害大國,絕對屬於用心傷害,我抓他一點弊端冇有。”
“但是自從陳浩呈現,在她背後指導幫手,大國的費事就一樁連著一樁,越鬨越大,直到不成清算,現在他又把大國打成殘疾,真是不成容忍。如果想擺平這件事,必須清算這個記者!”
她說到這裡,哭得愈發悲傷。
以是YY部分帶領纔會讓孫大偉保重本身。
世人點頭應是。
統統費事都是人造出來的,冇有人,哪會有費事。
隻要冇有線索,案子就破不了,並且法律部分也不會揹負“命案必破”的壓力,因為連屍身都找不到,如何證明人死了?
哦,對了,另有你姐林小紅,能夠會在你死以後為了伸冤,再肇事端,另有那兩個東臨來省會培訓的練習記者,也有能夠複興波瀾。
“好。”
當然,殺人滅口,這是更嚴峻的罪過。
YY部分帶領解釋道:“我國關於合法防衛的規定實在是挺刻薄的,兩邊前提必須對等。”
不過YY部分帶領把這個有些驚悚的設法深埋在心底,冇有說出來。
楊和珍想到甚麼,擔憂問道:“老公,阿誰陳浩不會以合法防衛之名為本身辯白吧,畢竟是大國之前拿槍指著他和林小果等人的。”
你不是要告我嗎?並且證據充沛,我想鑽法律空子,脫罪已經根基不成能。
孫大偉對勁道:“如此甚好。”
啥,說我殺人?
YY部分帶領這回冇有難堪,而是點了點頭,義憤填膺道:“老孫,放心吧,這事即便你不說,我也會狠狠整治阿誰陳浩。之前我就思疑,他讓林小果送來的,關於大國的體液證據是用特彆手腕偷來的,必定不是林小果從衣物中提取到的,可惜我冇找到證據證明,被這廝擺了一道。”
目標很較著,就是要殺人滅口。
以是最後隻能遵循人丁失落措置,不了了之,等幾年疇昔,就會無人問津。
YY部分帶領乃至猜想,這個彆例恐怕不是孫大國這類腦筋簡樸的人想出來,而是孫大偉教給他的。
隻要不是傻子,必定會遐想到,孫大國不但不法持槍,並且還是標準的警用配槍,必然和孫大偉這個XX法律部分帶領的爹離開不開乾係。
孫大偉也勸道:“冇錯,老婆,你彆哭了,事情冇有那麼嚴峻。十幾年前,大國已經被律院判極刑了,我們都能把他保出來,何況現在法製更開通,辦事更輕易,等大國好一點,我就去辦理乾係,你多籌辦點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