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章 留了一手[第2頁/共3頁]
書記員查驗身份,確認男人是李希波後,領著來到證人站台前。
律官道:“被告方,請你發問。”
“有。”
這是多麼能量。
書記員拿起審判記錄,走到被告席前,遞給陸有為:“提示你一下,被告人,如果你有任何破壞被告方提交證據的行動,律庭將無前提視證據為真。”
看到這裡,陸有為頓時恨的咬牙切齒。
審判人:“騷擾進犯方文菲的父母,是你們的自發行動,還是受人教唆?
他明顯已經和李希波籌議好,讓眾地痞個人頂包,過後他會賜與賠償。
莫非李希波不想要剩下的錢了嗎?
“是的。”
陸有為強行定了定神,站起來講道。
李希波:“我們是受人教唆。”
……
律官道,向書記員表示。
“固然陸老闆說的很好,給錢也很利落,但是他冇有轉賬,而是給的是現金,並且我重視到他有兩部手機,當時我就曉得,他早就做好籌辦,一旦事露,必定會把本身拋清。”
“他是誰?”
任朝雨解釋道:“審判長,是如許的,顛末我方和高陽市法律構造調和,暫調李希波來中平為本案供應關頭證據。”
李希波道:“我是一個地痞,十幾歲就停學,冇甚麼文明,也不懂甚麼事理,但是這麼多年,我經曆過無數次的算計和叛變,以是我不信賴賴何人。”
冇有證據,天王老子也何如不了他。
李希波道:“方文菲的簽約公司老闆陸有為,他給了我一筆錢,讓我自稱是看不起方文菲抄襲行動的公理網民,帶人騷擾毆打方文菲的父母,給方文菲增加壓力,陸有為還說過後會給我們更多的錢。”
律官驚奇道:“李希波不是被關押在H省高陽市法律構造嗎?”
律官道:“被告方,光憑審判記錄裡犯法懷疑人李希波的供詞,固然具有必然指向性,但是證據鏈不完整,不能完整證明被告方是幕後教唆。”
這是如何回事?
“能夠。”
任朝雨問道:“你為甚麼要如許做?”
陸有為輕視的一笑:“律庭能夠到通訊停業廳去調查,看看和李希波通話的手機是不是我的?是我的,我認罪,不是我的,就是栽贓讒諂。至於拿錢拉攏李希波,空口無憑,有證據證明嗎?”
很快,陸有為便看到李希波供出他的處所。
律官道:“審判記錄裡,李希波說和你的手機多次通話,並且你還劈麵給錢拉攏他。”
“你在H省高陽市法律構造的審判記錄裡說,你帶人騷擾進犯方文菲的父母,是受被告人陸有為教唆,是嗎?”
為了取信李希波,陸有為還提早打了一部分錢,冇想到一轉眼,李希波就出售了他。
……
“有證據嗎?”
聽到這裡,陸有為神采大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