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吾乃上將哈士奇也![第1頁/共3頁]
如何能壓抑一下公明哥哥呢?本身根底未穩,眼睜睜看著托塔天王將要帶來的兄弟們尊黑押司為主?那是笑話,臥榻之下豈容彆人酣眠。
相處的日子久了,會加深體味。倫敦哥得知朱富在戴小樓那邊學了技藝,刀槍本領稀鬆,可有一手確切了得,打暗器,乾坤一擲跟著戴小樓練了近十年,端的是穩準狠。
疆場上堂堂正正的武人之風到了宋朝早已經崩壞的差未幾了――宋朝之前的槍,是很少有紅纓子之類的裝潢物的,大多是光禿禿一個槍尖然後就是槍桿,一目瞭然。可有的學了十幾年的槍法,本領不濟,如何辦?隻能出損招兒,槍尖處掛上幾縷紅纓子,你當是裝潢?實在內裡埋冇著倒鉤兒,一槍紮空了底子不消收槍,往回一拽,倒鉤兒隻要掛上就能撕下一條兒肉來。
林沖不必然能拿下。
“來將通名!”
但是比魅力?比不過……
分離太久是要出事的……
天下豪傑,能做到老邁位子的不過六七人:田虎、王慶、方臘、晁蓋、宋江,王倫(或許三絕盧俊義盧大員外也算一號人物)。前三位臨時冇有交集,後三位裡,倫敦哥自家的外院兒深處躺著一名,晁天王是個短折鬼,滿打滿算所懼者唯黑三郎一人也。
私放了晁蓋一行人,又讓閻婆惜瞥見和反賊的信函,無法殺了人,這才上的梁山。
“呸”,倫敦哥吐了一口喝到嘴裡的茶葉沫子,老子把閻婆惜搶了,我看你如何來?你總不能冇女人殺,宰了本身老孃上梁山吧?
“神馬?山士奇!”王倫敦一緊馬韁繩,謹慎臟砰砰直跳,眼睛暴露的目光如同花癡普通,還舔了舔嘴角,猥褻的很。
先賢有雲:記得綠羅裙,到處憐芳草,久曠心癢癢,便把那話兒找。
比名聲?彷彿也差點意義……
“你問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沁州山士奇也!”
十個使棍九個菜,另有一個是變態。
倫敦哥還想要人!
麵前一個身形壯碩的大漢攔住了來路,朱富打眼觀瞧,隻見大漢頭上包著赭紅色的頭巾,手持一條同身長的渾鐵棍,短眉細目,大臉兩側一雙招風耳,塌鼻梁厚嘴唇高顴骨雙下巴,濃厚的眼袋在顴骨處眼睛上麵擠成了一個“八”字。
公明哥哥如何上的梁山?
人越焦急越輕易出事兒,這不,三小我停了馬,倫敦哥無法地看了朱富一眼,林沖淺笑著看著身前的大漢,眼神中似有警戒、似有賞識。
轉眼間冬去春來,倫敦哥坐在白皋比墊著的頭把交椅上喝茶,屁股軟綿綿,內心美滋滋――有兄弟,有地盤兒,有吃有喝,有妹紙,賢人之道也。
林沖轉頭對倫敦哥說到:“這大漢名叫山士奇,倒是很有些手腕,哥哥謹慎。”
樸刀是很常見的步下兵器,比如:林沖、楊誌、史進、盧俊義、朱仝、雷橫,劉唐。但是為什麽隻要劉唐和雷橫是步將呢?能夠解釋成馬術不可或他們兩個隻會利用樸刀,彆的兵器都不會用或是不好?而樸刀是步將公用。史進十八般兵器都會利用,但是他卻喜好利用或者說風俗利用三尖兩刃刀,而楊誌槍和刀都能利用,大名府用槍,今後大多數用刀,這個啟事應當是個慣字。而山士奇風俗用的倒是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