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萬惡之源[第1頁/共3頁]
六是傾產業:凡打賭者氣勢豪壯,揮金如土,至債台高築,無家可歸。
18K開賭場不但是從賭資中抽成這麼簡樸,他們還請了很多妙手坐鎮,贏完錢再放高利貸。高利貸還不上就逼人賣兒賣女。
等李玄邁步走入賭場,隻見一片熱烈氣象。這邊浩南三人和賭場的保安打成一團,那邊一大群賭徒仍在吆五喝六地大賭特賭。他們在這個地下賭場已經見慣了各種打鬥,根基上幾分鐘的時候就能被賭場內的保安擺平。這幫沉迷打賭的賭徒,是真正做到了兩耳不聞窗外事。
固然不答應公開開設賭場,但是港島地下賭場還是存在的,根基上背後都有黑幫的影子。18K就在設賭方麵贏利很多。
十是遭天譴:打賭天怒人怨,設賭之人每遭橫禍,參賭之人最易散財,天道好還,因果報應,涓滴不爽。
五是失家教:打賭在家庭當中最是輕易看到聽到和學到,戲法變家法,家風大壞。
當李玄來到地下賭場的門口,感遭到賭場中一股罪過之氣沖天而起,“我靠,這得害了多少人啊!賭之一字,公然害人不淺。如果把這個賭場滅了,那但是大把的功德啊!”
打賭之害,比起水火盜賊,還要更加地短長;但是人們對它,倒是特彆地愛戀,並且執迷不悟,乃至賠上了性命,也是心甘甘心,不幸複可悲!
真如果有人運氣逆天,從賭場贏了錢走,小錢還能夠。如果贏了大錢不再來了,那根基上就會小命不保。
在大清王朝時,有個姓施的教書先生,為了挽救染上賭癮的“獨子”,曾作《戒賭詩》:“貝者是人不是人,隻為今貝起禍端。有朝一日分貝了,到頭成了貝戎人。”這首詩充分應用筆墨組合,奇妙地將切口含在此中:貝者合為“賭”,今貝合為“貪”,分貝合為“貧”,貝戎合為“賊”。全詩通過對“賭、貪、貧、賊”的字形字意闡發,將打賭的風險,賭徒的結果天然奇妙的融入詩中,賭是因“貪”而“賭”,因“賭”而“貧”,因“貧”而鋌而走險,終究成“賊”之日便是墜入“法網”之時,一針見血地指出了賭徒們的必定之路。
九是違法律:法律製止打賭,賭者易得監獄之災。
李玄見到這麼多罪過滔天的人,殺性大起,也不再華侈時候,直接開端脫手。一掌一個,直接就化成了灰灰。每滅掉一人,李玄就會有一根頭髮變紅,殺性也更重一分。
一是壞心術:俗話說賭場無父子。一入賭場,就變成了好處競逐,滋長不勞而獲的風俗,一片貪婪,千萬算計,都想要贏對方的錢,心中就轉生出無窮惡念,暗設戈矛,視親如仇。
最風行的打賭,多數是“撞數”運氣類,如單雙、骰子、四門方寶等,這類打賭在法度上簡樸易懂,不易作弊,合適各種社會人群。彆的,另有是文娛類打賭,運氣連絡心智較量,如麻將和撲克;圍棋與象棋這類純智力遊戲則不宜打賭,因為打賭在於考證“天意”和“運氣”,這是它永久充滿魅力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