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庭審現場(下)[第2頁/共6頁]
“審判長,該份證據是想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多年的合作乾係。”陸樹誇大。
“那你曉得貨色是甚麼嗎?”
“清楚了。”證人說完,便在包管書上署名。
“被告、被告,你們是否另有證據或者新的證據需求舉證的?”
審判長看向童皓,“被告狀師。”
“是...是!”證人被童皓的目光看得有些心虛,支支吾吾地吐字。
童皓莊嚴地看著證人,語氣嚴厲地誇大著,“證人,我問的是你本身會主動對貨色做質量檢測嗎?”
10分鐘後,持續開庭。
“按照法庭調查,當事人該當環繞各自的訴訟要求或者訴訟主張,就法律的詳細合用題目展開辯論。當事人對證據和究竟的認定產生的爭議屬於法庭調查的內容,普通不該作為法庭辯論的範圍。
“那你對陳述上的內容應當也體味得一清二楚吧。”
審判長敲擊法槌後,宣佈:“現在持續開庭。”
童皓說完,看向證人...
“被告呢!”
(2)經合議庭評斷確認,被告證人所做的證詞、質檢陳述,因存在做假證和捏造行動,故不能作為本案認定究竟的按照。
陸樹點點頭,“審判長,我想請本案的證人趙某出庭作證,證明我方當事人供應的貨色是合適條約商定的。”
(1)原被告簽訂的條約合法有效且均遵循條約的商定實施了呼應的任務;
書記員起家宣佈:“全部職員起立。”
“那你會對貨色的本色內容停止查抄嗎?比方做質量檢測?”
司麟沉被問地啞口無言...
童皓看了他一眼,又看向陳述,“泰國香米水分含量是多少,這個在陳述上寫著,你應當曉得吧!”
證人額頭開端冒盜汗,眼神焦急地看向陸樹,詭計向他求救...
“簽潔淨提單的前提是甚麼,你能夠和我們說說嗎?”童皓雖語氣淡然,卻氣場實足,讓證人產生了一點小壓力...
審判長說,“被告狀師,該份證據因為你隻是出於小我常理考慮原被告兩邊有多年的合作乾係而否定被告能夠供應與條約不符的貨色,不具有證據的關聯性,該項證據將會被解除。請持續舉證。”
童皓對他點點頭。
證人躊躇了一會,“法官大人,我...冇甚麼需求彌補的。”
“證人,2012年2月1日,將托運人也就是泰司公司提交的貨色裝船時,你簽訂的是潔淨提單,對嗎?”
證人看了一眼陸樹,陸樹對他悄悄點頭,“會。”
童皓聽後,“那你曉得直鏈澱粉含量嗎?”
“被告方,現由你停止舉證,由被告方停止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