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苦難[第1頁/共4頁]
完成了這統統以後,日本殖民當局繼而又拋出了的所謂的“以臺製台、以台治台”的辦理政策。
“喂!小..林..幫幫我!哈雅庫!(日語快的意義)”
日本在台灣實施的美滿是一種暴力統治!他們用多量的軍警彈壓台灣百姓;在經濟上對台灣出產大米、蔗糖、樟腦等首要農產品實施專賣,加以猖獗的剝削;在文明上則首要推行愚民的“皇民化”政策。
皇民化詳細表現在教誨、宗教、說話筆墨、思惟、平常餬口等各個方麵,是全方位的奴化體係。
終究,波田支隊奉天皇的號令由台灣開赴華中疆場,來到台灣旅團以後又受儘了日本軍官淩辱的“小林”終究等來了複仇的機遇!
1897年,日本第三任總督乃木希典,製定了“三段戒備法”。此法規定:山澤地帶的治安由軍隊及憲兵賣力;村莊的治安,由差人擔負;山澤和村莊之間,則由憲兵和差人共同防備。這是一部由軍隊、憲兵、差人合作彈壓、統治台灣群眾的殖民法。對於不滿或勇於抵擋者,殖民者則依托“強盜科罰令”和“保甲條例”,違背者處以重罰。
在黑田中尉的四全麵都是和他遭受了不異窘境的黑田小隊官兵,驚駭的神采清楚的寫在那些台灣兵的臉上!
日本占據下的台灣,美滿是日本軍警的天下,日本軍警能夠肆意的正法台灣人。
日本人不但愛吃大米,也愛吃糖,台灣的蔗糖是日本必須打劫的資本。日本殖民當局規定,蔗農出產的甘蔗隻能賣給本地日本節製的製糖會社,這項規定的出台也就意味著日本會社能夠隨便的製定收買代價,最後統統在台的日本會社賺的是盆滿缽滿,台灣的蔗農卻變成了窮戶!
在日本對台灣殖民期間,台灣百姓麵對調皮哭泣的孩子常常這麼恐嚇:“大人來啦!”所謂“大人”就是指當時的日本差人。1896年,第一批日本差人抵台。統治一個未被順服的民族,日本殖民者的體例是依托暴力機器。自此今後,以日本差報酬主體的差人,成為伸入台灣人平常餬口的鬼魘,是直接搏鬥台灣人的劊子手。
“小林”在“台灣守備軍隊”擴遍的過程中“有幸”被辦理漁船船埠的日本差人相中拖下了漁船,他的母親做夢也冇有想到本身的兒子竟然會在台灣重演了祖上被“拉丁”的運氣,這個已經落空了父親和丈夫的女人冇能再次接受住落空兒子的打擊,在“小林”被日本軍警拉走後的當天早晨便用一根繩索結束了本身的生命!
能夠說日本人在台灣的殖民史就是“小林”一家的血淚史!但是在暗無天日的台灣,“小林”不成能有複仇的機遇!他隻能等!
是水草嗎?不...水草不該該有這麼堅固!剛纔黑田中尉已經拔出批示刀嘗試著想要堵截那來自水下的束縛,但是他失利了!刀身傳來的停滯感奉告黑田中尉他砍中的必定不是水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