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二封信 Break up 失戀[第1頁/共4頁]
然後冇過量久,全班都曉得這件事了,當然也包含他。
蕭伯納寫過,此時現在在地球上,約有兩萬小我合適當你的人生朋友,就看你先碰到哪一個。
我還能找回他嗎?
但是有甚麼體例呢,當統統人都來勸你放棄的時候,你有勇氣說“不,我要持續”,那你就必須有勇氣,接受挑選後的各種,包含落空。
我們一共在一起有一個學期,大大小小吵過好幾次架。啟事有好多:他明天為甚麼冇如何理我?有彆的女生去問他數學題,他為甚麼不回絕?
好吧,讓我來安撫你。用那些“事理我都懂但是就是做不到”的事理。
好了,大事理都講完了,不管你有冇有好一點我都冇體例了,讓我最後再哭一哭吧,我也正失戀呢。
你看,現在的我,想起十年前阿誰讓你愛得撕心裂肺、為他要死要活要放棄全天下的男孩,內心已經淡到泛不起一絲波紋。
那是一個禮拜三的早晨,下了晚自習我騎車回家,車胎在路上爆了,我隻好停下來推著車走,他顛末的時候看到了我,也停下來,推著車走。
你才談過幾次愛情呢?你才愛過幾小我呢?而一個十八歲的男孩,又如何能算得上是男人?
你們曾經商定的誇姣將來,必然會有一個彆的誰,陪你去。
我好恨啊,恨他的虛情冒充,恨他說過的話都是假的,恨他真的是個冇故意的人!
約好了,下一次,還是要儘力地、當真地、經心全意地去愛。
莫非我的失戀技術已經滿格了嗎?莫非我就是傳說中“一談愛情必然談崩”的體質嗎?
那天傍晚剛下過雨,地上有水坑,腳踩上去,水濺到了腳踝上也不感覺臟。
但是統統的決計和誓詞,在看到他的一刹時,又立即全數崩潰!
但是我最恨的是,明顯曉得他是如許的人,我還是忍不住想要去找他,求他轉頭。朋友都罵我傻,像個小醜,我都曉得,我也很討厭如許的本身,感覺本身很噁心。
寄信人:菲菲,十八歲,喜好梁靜茹,想要去聽她的演唱會
他還愛我嗎?
為甚麼要蠢到拿彆人的弊端來傷害本身呢?
我嚴峻得不曉得該說甚麼好,沉默了好久,在將近到家的最後一個十字路口,我倉猝找了個話題,說:“明天在泊車棚碰到保安大叔,他們開打趣問我是不是你女朋友。”
真的記得好清楚好清楚,他的每一個神采,他微微上揚的嘴角,他凝睇著我的眼睛。
我不明白啊,為甚麼,為甚麼他能夠說不愛了就不愛了呢?
你感覺一段豪情結束後,應當做些甚麼?
這就是他的愛嗎?
我就是這麼軟弱,這麼愛他,我也冇有體例啊!
你看,我已經忘了,當初你我愛到要把他放入“暗碼找回題目”的那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