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歌仙(十三)[第1頁/共3頁]
照劉三姐的話,隻如果收租,就不該該。那普天之下,上至皇家,下到淺顯的官員、舉人、秀才,家中大多是靠地租過日子的。
沉默已經是答案。
編完歌書的時候,在阿誰最酷寒的夜晚,她流著淚,動筆寫下了名作《歌仙》的開篇:廣西有歌仙,姓劉喚三姐。
隻是本來想好的靠勤奮赤手起家,如何也做不到。
船上,她提著筆,在如豆的昏黃燈火裡,昂首往外看時,灕江一片夜色裡,模糊有水波聲。
最後因為負債,不得不把攢下的幾畝地賣給了齊家。
劉三姐死了,趙大人又變更兵馬,把桂林的最後一波刁民也給彈壓了。
這就是所謂清官。我曾經寄予厚望的彼蒼。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她頭上是桂林湛藍的天,身下是小舟,正在灕江的碧波上微微蕩過。而頭髮絲,都被眼淚滲入了。
齊狗子插嘴:“免了他的債,誰的債都免,那誰來免我家的債?趙大人說了,要合法收租、收債、收稅。這位蜜斯,你可不要覺得是我們害死了四弟。我們也不想的。我家可不像章家那等劣紳,還要動用私刑的。我們隻是把四弟帶到衙門去,讓老爺們評評理。誰叫四弟竟然怕成如許,還冇到衙門,就尋了個機遇,跳河了。”
他比客歲,多活了一年。
但是林黛玉遠遠地,早已瞥見了一個甚麼東西懸在城門上。
趙大人親身審的案子。
林黛玉叔侄終究獲得了三姐的動靜,倉促趕往象林縣的途中,順道看望了劉四弟,孰料剛到了阿誰壯家村寨,就被奉告:劉四弟早就跳河死了。
少女的麵龐一片雪然,牙齒高低打抖,低聲問道:“......那是甚麼?叔叔......那是甚麼?”
船簷邊的灕江水,還是清如鏡,還是水麵茫茫起霧波。
她如果反對那些平空假造的苛捐冗賦也就罷了,竟然敢說“天子是天下強盜頭”,說大凡是靠地租度日,而本身不勞作的,都是強盜頭。
永久地隱冇了。
終究,統統都在大火裡燃儘。散儘風裡,散入水中,就像三姐曾經有一次在采茶的時候,對她笑著說:“我如果死啦,我就要變成桂林的山,桂林的水,桂林的風,桂林的百靈鳥,始終唱著桂林的山歌。”
隻是有些多點,有些少點。
第二天,章家人發明,劉三姐的屍首不見了。不曉得被誰從城牆上取走了。
而劉四弟傳聞了這件事,他也不敢去象山給三姐收屍,章家放話,誰敢收屍,誰就不利。
她夢到了本身親手取下來的那具血肉恍惚的軀體。看到了那雙早就冇有神采的眼睛。
她想嘲笑,最後卻哭得滿眼是淚。
章家悔恨劉三姐,等她伏法今後,就把這個女賊首的屍首費錢買下,渾身的皮剝了,腦袋和一具血肉恍惚的軀體,就吊掛在象山縣城門口,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