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故伎重演了[第1頁/共4頁]
兩三天後,在一次水田插秧的時候,吳義現獄警分開勞動現場了,他若無其事的靠近了王崇華。
吳義出去的時候,朋友先容過了,他這個兄弟在銀城但是呼風喚雨的人物。對於吳義這小我,張春蓓是早有耳聞,不過他向來冇想過要以暴易暴,以黑治黑。
聽吳義如許一說,張春蓓明白了,也放心了,他本身加滿酒,痛痛快快的一口乾了。
你報警,對方冇有弄出打砸搶的事件,冇有謀財害命,警方也隻能是約談約談。
地頭蛇王崇華又故伎重演了。
飛哥老爸不但有個女性化的名字――張春蓓,另有點婦人之仁,剛開端,老是抱著息事寧人的設法,覺得花點小錢便能夠擺平事端,冇想到對方是慾壑難填,變本加厲。
“這是你的意義,還是校草高勝寒的意義?”張博飛不是冇想過這個事情,他老爸張春蓓,跟銀城的所謂的地痞老邁吳義,在十多年前就結拜為兄弟了。兩個異姓兄弟勝似親兄弟,飛哥曉得的。
少大哥成的吳義還是搖點頭,不過他不笑了,“兩頓飯,一頓飯均勻兩千吧。”
“張老闆,我先乾爲敬,你放心,我不會要你的錢,更不會要你的東西,我隻要一個名分。”吳義說完是滿滿的一杯酒一飲而儘。
但是,過了幾天,口袋內裡錢越來越少了,王崇華坐不住了,貳內心想,背景吃山靠水吃水,你吳義在縣城混你的,我不去乾與你,你憑甚麼將手伸到我灣頭楊家來,我不要用飯嗎?
吳義固然也是鄉村走出來的,不過,他家裡離縣城不到一千米,十四五歲的他拿著一把砍刀進縣城,他的江湖職位美滿是在真刀真槍的拚殺中獲得的,實戰經曆那可不是王崇華能夠比的。
張春蓓的酒杯內裡隻要六七分酒,他手裡的酒杯碰到了嘴唇,不過他冇有喝酒,而是持續看著吳義,看他說的名分是指甚麼?不會是要一個董事的名分,今後到公司內裡去領人為、參與分紅吧?
吳義年青蕭灑,他俄然哈哈大笑,“我說的名分,老哥已經說出來了,很簡樸,你隻需求派人到你們礦裡,到他們灣頭楊家到處去說,就說我吳義是你的兄弟,讓王崇華曉得便能夠了,彆的的事情全數由我來辦。事情辦好了,請王崇華吃一頓飯,然後還是我們這些人再聚一聚,你老哥買單便能夠了。”
張春蓓猶躊躇豫的碰了杯,冇有頓時喝酒,貳內心在打鼓,“會不會是要我煤礦的股分?如果是如許的話,那比要兩百萬還要狠。”
“張老闆,你彆聽他閉著眼睛說瞎話,我甚麼時候會密碼標價?你們覺得我是開打鬥公司的呀!不是費錢我就情願著力的,也不是不費錢我就不會著力的,看人吧。”
張博飛的老爸張春蓓將資訊傳播出去今後,王崇華傳聞了,是有所顧忌的,因為這時候的吳義比之前的名頭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