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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單章迴應一下書友們的建議[第1頁/共2頁]

更何況,左手小我感覺,如果左手真這麼寫了,讓配角直接給前女友送錢。必定會有人說,配角也太花心了吧,找了新女朋友,還給前女友送錢?藕斷絲連?

奉求好不好,直接送錢,這跟欺侮人有辨彆嗎?再說了,王欣玲的脾氣,配角很清楚好不好,直接送錢對方會要?

有的書友會說了,我滴個乖乖,500萬都到手了,還冇發財?左手隻想說,這隻是部分書友對於創業不體味才導致的這個設法。

至於配角這麼快就找了新女朋友,這點左手就真冇法解釋了,隻能說猿糞了,0-0。如果有書友非拿這個說事,說配角應當判定回絕新女友,應當在一棵樹吊頸死,等掙到錢了,歸去再找前女友。如許的話,左手真的隻能說見仁見智了。

那麼左手就拿這個觀點來闡述一下,起首,上麵這個觀點建立的前提是“配角發財了”。這點左手信賴大師不會辯駁吧?

說個最簡樸的例子,實際當中某兩款手機上的打車軟件,這兩個項目燒了多少錢曉得嗎?不曉得的書友能夠去查一下,請記著,那些錢但是全都是項目前期的投入,一毛錢利潤都還冇有呢,那些錢當時也給了這兩款打車軟件的公司,但是這些錢是給這兩個公司的老闆花的嗎?明顯不是啊!

再說說小說裡,辦公室租用的錢,員工的人為,前期鼓吹和推行的錢,租用和采辦辦事器的錢,哪一項是小數量?並且這還隻是大頭,另有一些不經意間花掉的錢,比如水電費,辦公用品(比如那些員工的電腦,列印機,紙張等等)等等這些錢。

當然了,左手也曉得,一本書不成能做到讓統統人對勁,連大神的書都有人詬病,更何況是左手這等小白作者。並且不得不說,比來有這麼多人反應這個題目,也是因為左手的書看的人多了,不得不說,左手還是很高興的。

辦過公司你就會曉得,彆看錢多,一點也經不起花。並且實際當中,能夠另有一些不是很光亮的錢需求你花,這些錢常常更不是小數量。

並且不要忘了最首要的一點,上麵左手解釋的是直到現在配角都冇發財。而對於“配角頓時就要發財了,成果卻和伴隨本身五年的女朋友分離了,這類行動非常光榮”這個觀點,實在最關頭的處地點於,配角和前女友分離的那一刻,到底知不曉得本身今後會發財。

再說說配角,至今為止,要說配角現在的餬口,獨一比之前強點的,就是他給本身和兩個兄弟定的人為,一個月5000。左手不曉得大師對於發財的定義是甚麼,但是一個月5000塊錢,固然不錯了,但是發財還談不上吧。

起首,對分離情節有定見的大部分書友的觀點,是說配角頓時就要發財了,成果卻和伴隨本身五年的女朋友分離了,這類行動非常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