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美國個人擁有槍支的緣由[第6頁/共7頁]
民意與社會
1787年美國製憲集會上,民主派的定見在憲法中冇有獲得充分表現。有人提出憲法中應有百姓根基權力的規定,但到反對,表決時以10:0票被反對,成果引發各州群眾的不滿,有些州回絕批準這個憲法,有些州則要求彌補這個憲法做為批準這個憲法的先決前提,當得
目標是:包管當局的權力來自群眾,是包管國度政權的權力來自群眾和構成國度的各州,製止產生一個強大的中心集權的當局,製止外侵,製止產生獨裁政權,製止產生甲士**政權,製止產生寡頭統治,包管州自治,包管思惟談吐自在、宗教信奉自在、訊息出版自在、集會結社自在、自在推舉。底子目標是:建立民治當局,消弭當局對小我自在的限定,把這個國度建立在小我權力的根本上,即人權的根本上,建立製止濫用權力的第一道防地。
如果百姓遍及冇有持槍的權力,這就即是社會中的大多數人冇有持槍的權力,在這大多數人中,貧乏明智的人和好人是少數,好人和有腦筋的人是多數。製止百姓遍及有持槍的權力,實際上是製止大多數好人合法地具有槍支,因為冇法完整製止住少數好人不法獲得槍支,冇法做到少數好人絕對弄不到槍支,也冇法做到每個持槍的好人都絕對不會變成好人。製止百姓遍及有持槍的權力,其成果常常是:守法的人冇法合法地具有和利用槍支,而不守法的人卻常常能不法地具有和利用槍支。
權力分立與製衡,是為用權力製約權力。建立聯邦,是為使有共同好處和共同要求的各州能建立起同一的市場、同一交際政策、同一的國防、同一的財務,構成國度。同時,包管州自治,包管州春聯邦政權的監督和製約,包管州之間的機遇均等、公允合作、劃一互利、共同生長。建立聯邦權,是為構成同一國度和當局,是為建立同一市場,是為保護各州的共同好處,是為限定聯邦權力。建立州權,是為包管各州之間的劃一,是為包管各州的特彆好處,是為了包管州自治,監督和製約中心當局,製止中心當局濫用權力。建立百姓根基權力,是為從底子上包管群眾的自在,包管群眾對當局的辦理和節製,包管各州自治,包管群眾自治,製止當局濫用權力。
建國之初,傑斐遜提出,要使美國成為民主的按照地。
人們在開荒中跟野獸和強盜鬥爭時,已曉得持槍的首要。美國獨立戰役時,民兵和遊擊戰已使各州群眾遍及熟諳到百姓遍及有持槍權力是百姓權和州權的根基內容之一,是保衛百姓權和州權的最背工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