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2章 歡兒,再見了[第1頁/共2頁]
如果你戴上戒指,我會很高興,當然了,今後你再趕上心動的人,你再摘下來,當我已經死去吧。
歡兒,我不會和你扯謊,以是也不會編故事騙你,我回到海底了,我承諾了惡魔,隻要不見麵,他就給我解藥,以是我獲得體味藥,代價是我永久都會餬口在陸地九萬米深處,再也冇法回到陸地上。
歡兒,好久不見,想我了嗎?
歡歡顫抖地拆開了信,幾近貪婪地看著筆跡。
我回到了海底和深淵惡魔做買賣,我是否奉告過你,我的父親當年也曾經愛上過人類,可他終究回到了陸地,迎娶我的母親,統統有了我。
我也會一輩子,這麼思念著你。
不要為我哀痛,我此生最大的心願就是歡兒能愛我,哪怕一分一秒,我也死而無憾。
這隻戒指是我在瑞士做的,我就教了一個教員傅,雕鏤你的卡通圖案,寫上了你的名字,這戒指我做了三個月,廢掉了好多素材,終究做出了一隻品相還能夠的戒指。
光陰冗長,時候會消磨統統的愛恨。
固然此生冇法再相見,可我很歡愉,惡魔的呈現,是因為人魚和外族相戀,本來……我不是單戀,歡兒也愛我,固然你未曾對我說過,可兒魚的姻緣球不會扯謊。
我求仁得仁,我不但獲得你的愛,我還活著。
歡兒,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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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歡指尖顫抖,他這小我冷酷,因為順從生離死彆,以是不肯意和人類建立豪情,這世上會送給他戒指的,隻要一小我。
潘森對人類的文明非常感興趣,他登陸的時候也很早,暮年在一個大戶人產業兒子,學了一手標緻的羊毫字,厥後寫鋼筆字也極其都雅,歡歡盛讚過,歡歡的字超等丟臉,就算現在上了大學,他的字也很丟臉,因為現在手寫字很少了,大多數都用鍵盤,好多人都寫不來字,如許鋒利又風骨的字體很少見,他一眼就認出來了,歡歡幾近是貪婪地看著函件。
你必然想曉得,我在哪兒,究竟上,我也不曉得本身在哪兒,不要擔憂,也不要彷徨,你的解藥不是我的內丹,固然我一度想要本身的內丹為你解毒,可我終究冇有。
我那麼愛你,可遺憾的是,我不能陪你到老,你必然要幸運。
不要找我,你找不到我,你隻能出去陸地一千米的深處,再深就會壓碎你的五臟六腑,我捨不得,海底固然一片烏黑,可畢竟我生於海底,我能適應。
我不敢給你甚麼包管,但是歡兒,我會拚勁力量,再見你一麵,固然很迷茫,可我不會放棄,可我不曉得何年何月才氣如願,我也不曉得惡魔的缺點是甚麼。
歡兒,你喜好嗎?
或許的遺傳了他的基因,也愛上了外族,可我和他一樣不能善終,父親臨死前還思念著曾經的愛人,可那已經疇昔好久,好久了,他曾經的愛人早就白髮蒼蒼不曉得在哪兒轉世,他隻能一輩子新鮮地影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