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商議[第2頁/共4頁]
“但這三年以內,他還是縣尊。”柳老爺打斷柳太太的話就道:“罷了,我也反麵說你事了,說彆的罷。你是曉得的,蘇知縣家中,添了個令媛。”
柳老爺雖坐下了,但冇有平常待蘇桐那麼輕鬆,望著蘇桐道:“縣尊,鄙人管家惹出的禍事……”
蘇桐唔了聲:“這是天然,不過這會兒,下官任本地知縣,為官一任,也要造福一方。何況我翻閱古書,也常見知縣有下勸止公告的,既如此,我也想學了先賢。”柳老爺更遊移了一下:“縣尊要說這個,直接下書記就是,為何還要尋鄙人籌議。”
奶孃說著,蘇母和蘇桐都感到心中有些苦楚。奶孃已經又歎一聲:“說來,不過是這女兒家,天生命苦,能得人身已經不易,等生下來,還要瞧生在甚麼樣的人家,如果爹孃慈愛肯留了一命,那就是功德,若不肯,不過掙紮半時,又重投胎去。再比及大來……”
“老爺連我身邊的人都容不下了。”柳太太把茶杯放下,瞧著柳老爺嘲笑:“自從這蘇知縣來了,老爺想著要和他家交好,恨不得一家子帶上去舔那……”
蘇桐判結案子,自回後衙先去見蘇母,奶孃已經把雲月抱來,蘇桐接過女兒,雲月正睡了醒來,一雙眼黑珍珠似的,在那看著蘇桐,蘇桐把女兒抱的更緊一些,俄然歎了口氣。蘇母有些驚奇地問:“你這孩子,好好的如何感喟?”
這被告已經跪下:“老爺是彼蒼大老爺,小的也不敢要銀子,隻求今後我的女兒,不要再被如許人纏上就是。”蘇桐已經舉起那張判詞大聲:“養恩重於生恩,當日既要把孩子拿來活埋,父母之恩已斷,這孩子,既然你活了她命,養她長大,為她訂婚,今後以後就是你的女兒,出嫁後天然也隻認你為孃家,又有哪個,敢說一個不字?”
蘇桐曉得柳老爺必然是為了方纔這事來的,不過恰好蘇桐也有事尋他,把孩子交給奶孃,也就往外去。
柳老爺拍了下桌子,柳太太拿起手中帕子攪了攪:“老爺要做那冇廉恥的事兒,我可做不來。要我對一個妾的堂妹……”
蘇桐抱著女兒坐在母切身邊:“娘,您瞧,這麼一個小孩子,雖才七八天大,卻有口有眼,會笑會哭。看著摩合羅般的孩子,為何竟有人要狠心把剛下生的孩子,就滅頂了?”奶孃在旁聽到就插嘴:“這事理也簡樸,那貧民家,為的呢是家裡隻要極少資產,養了兒子就不敷女兒,也隻要把女兒滅頂。那富人家呢,為的是女兒長大,總要陪送嫁奩,這又要費了一筆財帛不說,還讓兒子能得的資財少了。不然,這人間怎會有女兒是賠錢貨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