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故人相逢[第2頁/共3頁]
李劍是念奴嬌的常客,典範的花花公子,平時放肆慣了,對待這些庸脂俗粉,向來都是呼來喝去的,而這些女人忌諱他的背景,天然不敢說甚麼,乖乖地退了出去。
“哥們如果有妹的話,你固然炮轟就是了!”李劍也跟著灌了一口酒,而後一本端莊道:“不過哥們倒是有一個二世表妹,她父親和我父親是姨老表,她就在本市警局上班,長的水靈水靈的,要不哪天先容你們熟諳熟諳?”
老鴇怒斥了她一句,她纔回應我的眼神,在看清她的那一刹時,我隻覺麵前電閃雷鳴,她不是彆人,竟然是……是我在大學時談了四年的女友,沈夢!是的就是她!的確是她!固然她化了妝,但她鼻梁骨上的那顆小痣倒是不會哄人的。
老鴇連連點頭,忙著籌措去了,這時李劍像是想起了甚麼,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賤貨,明天你給我打了一通電話,連稱呼都變了,我聽了怪不得勁的,厥後一想,總算明白了,你這是拿我當炮灰呢?”
我將目光從李劍身上轉移,然後看向六個女人,此中有一個女人身穿綠色的包臀裙子,她的端倪之間模糊透著一股似曾瞭解的味道。
“你小子夠吊,連我表妹都看不上眼,你是冇見過她,以是才如許說吧!說真的,我和她要不是有親戚乾係,我早他媽的脫手了,還能輪到你?”
大學畢業後,她不知去了那裡,一向冇有動靜,冇想到數年後,就在今晚,就在這家夜店裡,就在這間包廂裡,我和她會以這類皮肉買賣的體例見麵。
我喝的有點暈,眼神也跟著打漂,我不肯定這似曾瞭解的女人,是不是真的似曾瞭解?
聽了李劍無恥的調侃,我冇有理睬,這傢夥彆的台詞整不明白,對於這方麵的台詞倒是無師自通,常常能說出典範的話來,切當地說應當是“精典”。
我意興闌珊地回道:“賤少,你彆叫了,我冇表情玩阿誰,我承諾過來,是陪你喝酒的,不是陪你禍害女人的,你也該學著吊下留人了,要不然將來幾年,全部紫川市,有一半男人的老婆,都會成為你的舊鞋了。”
李劍冇有理睬我,而是轉頭對那兩個女~郎喊道:“去!去!去!都給本少滾出去!叫你們媽媽桑過來!”
出了念奴嬌大門,來到街邊,我伸手攔了一輛出租車,將沈夢塞進後座,她冇有掙紮,也冇有抵擋,也不問我要帶她去那裡?
當初我們清純地戀了四年,四年裡,我無數次有過打動,想要在她的處子之身裡留下我到此一遊的暗號,但是她卻害臊地回絕了,她說大學畢業後,就會給我,但是冇等畢業,她就毫無征象地將我丟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