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攝青鬼[第1頁/共3頁]
棺內連同屍身,不臭味。
十個腳指甲都長長的,頂出了棉靴以外。申明,這指甲是他進了棺材後才長的,可見催屍速率之快。
大肚子還向棺材內探了一下頭,嚷嚷道:“這他孃的是個啥玩意兒!誰他孃的鳩占鵲巢,把他三十代祖宗都搬到這兒來了?我艸他大爺的!”
秘門以解屍伎倆,將人骨肉分離,青布果之。皮肉骷髏,香藥調之。置於石棺,屍紋鎮之。每隔三日,貓血催之。共同秘咒,七七四十九天後,攝青出世。
你娘,罵誰屎殼郎呢。
此時,如果有一口陽氣,屍身必然走煞。我趕快做了一個捂住嘴的手勢,讓他們千萬不要說話。
不消說,那些口氣全噴在屍身臉上了,還濺上兩個唾沫星子。
而他雙手交疊放在肚子上,指甲卻老長,尖尖都開端長彎帶勾了。
前麵說過,攝青是極少見的。
從石室門望疇昔,一眼能瞥見內裡擺滿了密密麻麻的棺材。
我一見,急的不可,抽出桃木劍就要上去救她。
一看,腳下也一樣。
鐘父一早明白,氣的臉都白了。
實在這類體例不靠譜,勝利率不高。
三十多具棺材?搞不好有三十多具屍身在內裡。
而棺材的夾層,另有一架白骨骷髏。
一打量,估計有三十多具吧。
鐘父盯著那些石棺,神采一下陰沉了。
反而都香香的,帶一股奇特的藥草味道。那味和小時候我被蛇咬了,外公給我包的一種草藥有些像。
一整具棺材就露在內裡。
這是一具男屍,穿戴清朝時的黑棉長袍壽衣。頭上帶一頂同色尖尖小帽。屍身臉上乾巴巴的,算不上栩栩如生,勉強能分清眉眼。
大肚子一登陸,瞥了一眼石室內,神采也變了,伸開嘴就嚷嚷:“這他媽誰!誰乾的!”
也就是說,有一種解屍的伎倆,能將人的骨頭和肉完完整整分離出來。而麵上毫髮無傷。麵前的屍身,不過一具皮郛,另有一具骷髏,藏在棺材上麵的夾板裡。
可見有中藥成分。
“靈mm!”
細心一回想,這不鎮屍紋嗎?
我能被他說兩句就把鐘靈扔在石室嗎?
石棺。
可已經來不及了。
我覺得他聽了我話,要抬手放我。
他一聽,頓了一下。
鐘父見弟弟的模樣,想上去拉他。
厚厚的生在棺材上,將棺材覆蓋的一絲不露。
大肚子和鐘有思不知被拖去了哪兒,不見蹤跡。鐘靈已經不可了,倒在地上神采都變了,任那白骨手將她往棺材裡拖。
鎮屍紋在石壁上凹槽很深,內裡卻添補的滿滿的,一些暗紅色的東西。像幫半乾不乾的豬血。
被白骨手一抓,白淨的腳踝上四周立即變紅,跟變青了,可見力道之大。
剛想邁開腿過來,一隻白骨手從棺材低下伸出來,一下握住大肚子的腳踝。看的著力道不小,大肚子叫的跟殺豬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