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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告你本相。警方在現場找到的凶器上有溫雨辰的指紋,顛末排查,我們百分百肯定凶器被掉了包。真正的凶器已經被凶手帶走。”
“蕭颯,顛末最新考證,你的指紋在保溫桶的底部。”
“當然不止這個。”林遙說,“如果你想要確實的證據,我們能夠重新闡發你的作案顛末。”
臨時推算一部分的本相,司徒才把話頭對準了蕭颯,“你應當還不曉得,在魏奕被殺的前一天,他奉求雨辰聯絡過林遙。”
看來蕭颯是不籌辦認罪了。司徒無法地感喟一聲,從溫雨辰帶返來的包裡取出保溫桶。他翻開後,把內裡的菜盒,保溫蓋順次擺放在扮裝台上。說:“這個保溫桶很潔淨,裡裡外外。”
“從北麵樓梯下來,隻要向右邊走一個拐角,就是魏奕的歇息室,最多需求一分鐘罷了。站樓梯口,右邊是魏奕的歇息室,左邊連接的就是案發明場合在的走廊入口。”
“我再重申一次,我冇有作案!”
“去就去!”蕭颯氣勢洶洶地走出房間。
王永斌嫌棄地把胡苗推一邊兒,對溫雨辰說:“把保溫桶給我。”
你殺我兒子,我就嫁禍你兒子!
當統統能夠性都被解除,獨一剩下的“成果”即便看上去再如何不公道,也是本相。這就是推理,這就是複原本相的過程。詳細到魏奕案、到真假凶器上來講:凶器本身並冇有任何意義,換凶器,隻是魏蓋軒的抨擊心機作怪。
趕去魏奕歇息室的魏蓋軒看到了蕭辛倫。看到他放在衛生間的刀,不誣而陷的手腕便呈現了。但是他冇想到,刀顛末洗濯,隻要溫雨辰的指紋。以是,這個環節困擾了司徒等人好久。
明顯,如許的絕對對凶手來講是最壞的成果。
本來要學畫圖的。那陣子家裡出了很多事,就擔擱了。等我閒下來再去找徒弟,人家冇時候了,不教我了。大哭啊!!
蕭颯和魏蓋軒在22:37分開現場,聽到蕭辛倫腳步聲躲進衛生間的時候不到22:38。蕭颯在衛生間隔間裡躲藏了一到兩分鐘,也就是22:38——22:39。
事到現在,死賴著不認罪真的冇甚麼需求。在司徒三人眼裡看來,蕭颯已經被烙上了“殺人犯”三個字。但,真正能夠拿到法庭上的證據,還是蕭颯反口一擊的兵器。他詰責,“拿證據來,你們說的這些底子不是證據!”
“你們翻找魏奕的衣褲卻冇有發明那樣東西,情急之下,就把搜尋地點轉到魏奕的歇息室。但是,魏蓋軒畢竟養了魏奕這麼多年,豪情還是有的。就是這僅存的一點親情,讓他冇法看著魏奕身後還被扒光,他把褲子給魏奕穿上了。顛末對現場和屍身的詳細排查,魏奕腿前下方的濕度要輕一些,就是說,穿上褲子的時候還冇有灑水。時候應當是22:23——22:28。最後魏蓋軒去了魏奕的歇息室。”從時候上來算,當時候的蕭辛倫發明錯拿了榴蓮,分開衛生間歸去換生果。而魏蓋軒走在他身後,看到了蕭辛倫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