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讓王[第2頁/共4頁]
大王囗(“檀”字去“木”音dan4)父居豳,狄人攻之。事之以皮帛而不受,事之以犬馬而不受,事之以珠玉而不受。狄人之所求者地盤也。大王囗父曰:“與人之兄居而殺其弟,與人之父居而殺其子,吾不忍也。子皆勉居矣!為吾臣與為狄人臣奚以異。且吾聞之:不以所用養害所養。”因杖囗(上“竹”下“夾”)而去之。民相連而從之。遂成國於岐山之下。夫大王囗父可謂能尊生矣。能尊生者,雖貴富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當代之人居高官尊爵者,皆重失之。見利輕亡其身,豈不惑哉!
曾子居衛,囗(“溫”字以“糸”代“氵”音yun4)袍無表,色彩腫噲,手足胼胝,三日不舉火,十年不製衣。正冠而纓絕,捉襟而肘見,納屨而踵決。曳縱而歌《商頌》,聲滿六合,若出金石。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故養誌者失色,養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
楚昭王失國,屠羊說走而從於昭王。昭王反國,將賞從者。及屠羊說。屠羊說曰:“大王失國,說失屠羊。大王反國,說亦反屠羊。臣之爵祿已複矣,又何賞之有。”王曰:“強之。”屠羊說曰:“大王失國,非臣之罪,故不敢伏其誅;大王反國,非臣之功,故不敢當其賞。”王曰:“見之。”屠羊說曰:“楚國之法,必有重賞大功而後得見。今臣之知不敷以存國,而勇不敷以死寇。吳軍入郢,說畏難而避寇,非故隨大王也。今大王欲廢法毀約而見說,此非臣之以是聞於天下也。”王謂司馬子綦曰:“屠羊說居處卑賤而陳義甚高,子綦為我延之以三旌之位。”屠羊說曰:“夫三旌之位,吾知其貴於屠羊之肆也;萬鍾之祿,吾知其富於屠羊之利也。然豈能夠貪爵祿而使吾君有妄施之名乎?說不敢當,願複反吾屠羊之肆。”遂不受也。
子列子窮,麵貌有饑色。客有言之於鄭子陽者。曰:“列禦寇,蓋有道之士也,居君之國而窮,君無乃為不好士乎?”鄭子陽即令官遺之粟。子列子見使者,再拜而辭。使者去,子列子入。其妻望之而拊心曰:“妾聞為有道者之老婆,皆得佚樂。今有饑色,君過而遺先生食,先生不受,豈不命邪?”子列子笑,謂之曰∶“君非自知我也,以人之言而遺我粟;至其罪我也,又且以人之言,此吾以是不受也。 ”其卒,民果作難而殺子陽。
韓魏相與爭侵地,子華子見昭僖侯,昭僖侯有憂色。子華子曰:“ 今使天下書銘於君之前,書之言曰:‘左手攫之則右手廢,右手攫之則左手廢。但是攫之者必有天下。’君能攫之乎?”昭僖侯曰:“寡人不攫也。”子華子曰:“甚善!自是觀之。兩臂重於天下也。身亦重於兩臂。韓之輕於天下亦遠矣!今之所爭者,其輕於韓又遠。君固愁身傷生以憂戚不得也。”僖侯曰:“善哉!教寡人者眾矣,何嘗得聞此言也。”子華子可謂知輕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