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中共的十二條要求[第1頁/共2頁]
自從1月17日重慶百姓當局軍委會發言人宣佈百姓黨措置新四軍事件的決定以後,蔣介石就試圖就事論事,儘快息事寧人,故誇大要“以批評新四軍為限”,“應不觸及共產黨或第十八個人軍”,製止使局勢進一步擴大化。
但是,蔣介石並冇有批覆白崇禧和商震的報告,並且命令特彆構造一概不準以武力進入新華日報社。在周恩來副主席跑去處張衝大吵要求放人後,蔣介石還做起了和事佬,宣稱:“對於共黨,在軍事方麵須嚴,政治方麵無妨從寬”。成果,不但新華日報的停業主任第二天即被放出,《新華日報》也照出不誤。
但是,不管蔣介石做何解釋,中共中心也冇法接管百姓黨軍委會發言人1月17日宣佈的對新四軍的措置體例。1月20日,中共中心為爭奪政治上的主動,已要求周恩來向百姓黨提出皖南事情善後體例十二條,要求百姓黨停止挑釁,撤退華中剿共軍,平毀西北的封閉線,懲辦事情禍首何應欽、顧祝同、上官雲相,撤消十七日號令,規複葉挺自在,及交還全數被俘人槍等。
不過,重視到毛澤東主席20日至23日反對再與百姓黨產生任何公文來往,宣稱對蔣已無話可說,25日又正式提出十二條體例,通過張衝轉交百姓黨中心,並申明在蔣不籌辦全麵分裂的環境下,我黨的戰略僅限於以鋒利對峙求得臨時和緩,不竭絕和百姓黨他們的來往,不公開反對蔣介石及全部百姓黨,這申明中共的態度實在也存在著適時調劑的某種能夠性。
至25日,中共中心更進一步擴大了這十二條的要求,要求周恩來將此處理皖南事情、挽救時勢危急的十二條體例,經張衝轉交百姓黨中心。其內容為:1、絕壁勒馬,停止挑釁;2、打消一月十七日的反動號令;3、懲辦皖南事情的禍首何應欽、顧祝同、上官雲相三人;4、規複葉挺自在,持續充當軍長;5、交還皖南新四軍全數人、槍;6、撫卹皖南新四軍全數傷亡將士;7、撤退華中的反共軍;8、平毀西北的封閉線;9、開釋天下統統被捕的愛國政治犯;十、廢除一黨專政,實施民主政治;十1、實施三民主義,從命總理遺言;十2、拘繫各親日派首級,托付國法審判。
中共中心的上述前提,較著地是政治反攻的一種手腕,並不真的等候百姓黨會接管它。毛澤東主席不止一次地解釋說:以是采納這一戰略,底子上是因為以此“能夠對於兩種情勢中之任何一種:如蔣業已籌辦全麵分裂,我們便是以分裂對於分裂;如蔣並未籌辦全麵分裂,我們便是以鋒利對峙求得臨時和緩”。
1月18日,即《中心日報》頒發撤消新四軍番號令的當天,周恩來副主席不顧百姓黨的訊息封閉,通過《新華日報》刊出“千古奇冤,江南一葉,同室操戈,相煎何急”的抗議題詞。這一針鋒相對的大膽行動,對百姓黨中一些人刺激頗大,他們激烈要求當即查封該報。白崇禧專門為此事打電話給劉為章,要其轉呈蔣介石,果斷封閉《新華日報》和八路軍辦事處。商震亦專門上書蔣介石,要求給《新華日報》停刊五至七天的峻厲處罰。據此,憲兵隊抓去了新華日報停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