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閒庭信步[第2頁/共3頁]
楚歌一步後撤,直接貼進了那偷襲本身的地痞的懷裡,底子冇人看清是如何回事,那人就捂著肚子倒了下去!
唐正興天然不是會忘了老兄弟的人,李誌在唐正興出來的幾年裡回了家裡,放心遵循家裡的但願去找了個活乾,厥後唐正興出來了,李誌也是第一個找他的,在唐正興年青的時候,幫他的不成謂未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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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楚歌籌算采納一些甚麼行動的時候,虎哥說話了。
“剛纔那話是你說的?”
但楚歌隻是一步向前,兩個地痞就紛繁倒下!
剛纔楚歌本來就感覺此人打量本身的眼神很煩,要不是這虎哥俄然問本身話,現在他已經躺在地上了。
這第一個地痞的倒下,就彷彿推到了多米諾骨牌的第一塊!
楚歌與所謂的虎哥對峙了一會,就已經開端不耐煩了,楚大神仙感覺本身這麼傻站著被一個凡人地痞高低打量,是很丟分的一件事。
他這是要乾嗎?竟然還敢皺眉?
十秒鐘以後,虎哥就曉得了本身的感覺有多麼明智。
可虎哥在道上混了這麼久,畢竟是有腦筋的。
最後一句較著是跟他的小弟們說的,話音剛落,小弟們就紛繁抄起了傢夥往楚歌身上號召。
給讀者的話:
冇錯,唐正興。
虎哥不是個簡樸的地痞,這一點楚歌已經曉得了,因為他一眼就看出這虎哥是個練家子,固然還冇練出內氣,跟殷哲比擬還差得遠,但是常日裡也是等閒十個八個大漢近不得身的人物。
那些小說裡的配角明顯本身叼的飛起,一個眼神就能滅了全部屋子裡的人,卻恰好不這麼乾,非要跟那些反派廢話半天,還等著人家先脫手。
楚歌轉過身,地痞們已經把他包抄了起來,就這麼一個回身的時候,第二個第三個兩個地痞手裡的兵器已經就在楚歌麵前,酒瓶子輪過來帶起的風乃至都吹動了楚歌的劉海!
他這一身工夫都是家傳,即便不如何精美,練過以後跟淺顯人也是冇法比的,他十幾歲的時候就活潑在安海市的各個街道上,當時候的安海市還遠冇有現在這麼繁華,以地痞這一行來講,他也算是老資格了。
虎哥皺了皺眉,這年青人竟然還敢反問本身?他不曉得這句話以後就要脫手了?
但是明天,就本身點根菸的工夫就橫七豎八的都躺在了地上!
楚歌走了五步以後,全部包間裡的人已經倒下了一半,站著的那一半是他的高中同窗,另有肥仔二人。
畢竟他還不清楚楚歌的深淺,看這小子這麼自傲,說不定有兩下子,固然看起來底子不像個練過的,乃至能夠都冇如何打過架,但是人都不是傻子,這小子既然敢出頭挑釁本身,必放內心有掌控,讓小弟先摸索一下冇甚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