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第2頁/共3頁]
劉義王、劉陽與劉蒼等人見到陰麗華展開眼睛,欣喜地異口同聲喊道:“快,傳太醫,母妃醒了。”可他們的歡樂非常長久,因為陰麗華問的第一句話讓他們都錯愕當場。
太中大夫梁統上疏曰:“臣竊見元帝初元五年,輕決極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輕決極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自是以後,著為常準,故交輕犯法,吏易殺人。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正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正理以去亂為心;科罰在衷,無取於輕。高帝受命,約令定律,誠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餘皆率由舊章。至哀、平繼體,即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數年之間百不足事,或不便於理,或不厭民氣,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願陛下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
落空影象的陰麗華看著麵前的孩子們,感受似曾瞭解,可她當真去想卻如何也想不起來,腦袋痛得越來越短長。
話說劉陽為了能讓太醫給劉輔診治,特地到長秋宮求柳嬤嬤互助,柳嬤嬤固然對此並不甘心,但為了長遠考慮,她終究還是決定到宣室殿走一趟。
劉義王、劉陽與劉蒼等含著淚冷靜點頭。
陰麗華聞言,停止了痛苦地回想,看向劉義王,看著劉義王、劉陽與劉蒼等一副難過不已的模樣,內心莫名的作痛,她下認識地捂住心口說:“為甚麼看到你們難過,我會這麼的肉痛,莫非我真的是你們的母妃?”
光祿勳杜林奏曰:“漢朝初興時,拔除苛政,四海以內歡樂鼓勵。厥後,法律逐步增加,連果桃、菜蔬之類的奉送,都集合起來成為贓物。小的事無波折大義,也要判正法刑。乃至於生長到有法不由,有令不止,高低相互保護迴避,弊端更加嚴峻。臣以為應因循原有之法律條則,不宜於重新製定點竄。”
劉蒼頓時接著說:“母妃,兒臣會傾己之力助四王兄。”
柳嬤嬤曉得劉秀的難堪,她對劉秀說:“陛下,若此時朱紫復甦著,她定會承諾的,為陛下,為太子,為二王子的性命。如果二王子此番有所不測,朱紫定會慚愧畢生。”
若陰麗華復甦地看到這一幕必然會感到非常欣喜,但是她現在渾渾沌沌的,甚麼也聽不到,她緩緩展開本身沉重的眼皮,朦昏黃朧間看到了劉義王、劉陽和劉蒼等。
此事在朝堂上引發了非常狠惡的爭議。但是最後這件事情卻莫名的被擱置,冇有人再提起。(未完待續。)
梁統卻說:“臣所奏請非是要有酷刑峻法。《書經》有雲:‘管理百姓,刑法要適中。’適中之意乃是不輕也不重。從高祖至宣帝,天下被稱為治平,到元帝、哀帝時,盜賊漸多,皆因科罰不適中,愚笨之人輕視犯法而至。由此看來,減輕科罰之作法,反而變成大禍。對奸滑不軌之人施恩,便是傷害仁慈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