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玉觀音的故事[第1頁/共3頁]
林羽夕跟著說:“一百塊那是賣給淺顯百姓的最低價,像他們這些有錢人,起碼都是三百以上起價的。我們就按三百來講,像如許的法事,你算算光是符需求多少?”
豈知我這話一出口,立馬遭到林羽夕和小胖兩小我的鄙夷,他們倆一唱一和的跟我講,對於冇錢人來講一萬是天價,對有錢人來講十萬算根毛。特彆像陸先生這類人,你跟他要錢少了,他反而感覺不放心,你要的錢越多,申明你有這才氣擺平,就值這個價,他纔會放心。
林羽夕和小胖當然不肯讓我一小我去,倆人都要同往。我也拗過不過他們倆,隻好同意了。下午林羽夕訂好了出租車,早晨八點以後,我們倉猝吃過飯,這就夜探下店村去了。
我差點冇暈疇昔,說你們這是屬於亂來錢,另有點職業品德嗎?
老太爺父親還覺得是神仙下凡了,衝著乞丐消逝方向磕了三個響頭,早晨瞞著家人偷偷去十裡以外尋覓這個墓穴。那片處所是個蕭瑟的石灘,底子冇人在這兒選墳地,真有人葬在此處,那便是個“絕戶墳”。
我一愣,不會要這麼多吧,一萬塊我感覺都是天價了。
我點點頭說:“曉得,正宗的道家小店,要賣最低一百吧,有蒙人的賣到三四百乃至五百都不止。”
四十年前的年代,正處於天下廢除統統牛鬼蛇神的期間,廟都被拆了,更不成能答應有人身上佩帶佛像這類護身符。陸先生爺爺身為村長,如何敢“頂風作案”?這事要從老太爺小時候提及。
厥後有人發明瞭石灘上被挖開的宅兆,內裡卻冇見有骸骨。今後以後,四週一帶村莊經常有人被咬死的傳聞,傳聞身後滿身血液被吸乾,都猜到是殭屍殺的人。老太爺一家想到能夠與玉觀音有關,嚇得不敢在此地待下去了,舉家遷到了百裡以外。但是厥後還是冇躲過災害,二十年後,一家人除了老太爺本身外,全數被殭屍吸血而死。
老太爺因而逃往千裡以外的北方,鄙人店村住下來,娶妻生子,相安無事的過了二十多年。這期間他老是說本身命大,多虧了這塊父親用命換來的玉觀音,讓他這輩子躲過了幾次在災害逃的劫數。但是死的那天早晨他喝酒返來,發明玉觀音斷為兩截,惶恐失措,整小我跟傻了似的。陸先生奶奶去了趟廁所返來,發明他已非命在地下,叫來赤腳大夫,說能夠是酒喝多了,激發心臟病猝死的。
當時候鄉村也都很科學,科學程度實在遠勝於現在。老太爺父親嚇壞了,忙問如何破解。乞丐指導他十裡以外有個墓穴,夜裡子時以後去挖墳開棺,取出一件陪葬品玉觀音,戴在小孩身上,保他平生安然。乞丐說完,牽著猴子刹時走的無影無蹤。
我這發起把他們倆嚇一跳,一來是老太爺變成了凶屍,挖墳後不輕易對於。二來我們不顛末陸先生同意,如何能私行挖墳?再說還冇要價呢,如果今晚搞定了統統那不就白做了嗎?我說挖墳隻是個設法,不見獲得時候非挖不成,要看環境再做決定。至於要價的事,與今晚行動並不牴觸,即便是完整搞定,明天再裝模作樣的做場法事,歸正陸先生又瞧不出來。最後跟他們說,早晨我一小我去,你們就彆跟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