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家庭?[第1頁/共3頁]
再按照我們手裡的證據來推斷,程陽的社會背景很深,因為他的脾氣和做事氣勢的啟事,我們能夠推斷程陽在江都會的所謂黑道方麵應當積怨很深。
不說彆的,就拿我們一年前調查“x”的案件來講,我們用了一年的時候,固然說最後鎖定了目標,並且停止了圍殲,固然說成果很慘,但是我們即便到了最後,還是都是用“x”來稱呼他,對於他的實在麵貌,我們底子就一無所知,對於他的實在身份,我們更加一無所知。
但是比及程陽刑滿開釋的時候,他的前妻就俄然帶著女兒前去了美國,並且和他們任何人都斷了聯絡,直到現在,也冇有任何一名朋友,能夠詳細地曉得程陽前妻在美國的餬口環境。
因為這類奧秘性,也是“x”最強有力的與警方所對抗的兵器之一。
而我現在正愁這冇有體例去證明內心當中的這個觀點的時候,卻偏在我想打盹的時候有人給我送枕頭來,如果這個案子能夠查明的話,必然會成為證明我心中的這個設法,最無益的證據。
因為攝像機裡的證據底子就冇法構成一個有效的單人不在場證明的循環。
而程陽的前妻又為甚麼俄然間的不辭而彆?
但是這個天下上真的會有如此之巧的偶合嗎?
還是說……
不管如何說,作為一名罪犯,在冇有更大掌控的環境下,是不該該直接如許拋頭露麵的,更何況“x”不管做甚麼事情,他始終都會儲存著一點原則,那就是要保持本身的奧秘性。
而現在固然“x”的身份已經根基肯定換成了彆的一小我,但是我想他應當不會輕而易舉地拋掉這類奧秘性的,因為一旦本身的長相和身份資訊公開,他以後的統統行動都要遭到極大的牽涉。
這一點我本來之前在何欣的案子上就幾近已經找到了“x”是一個團夥的證據,但是厥後在技偵科查抄攝像機的時候,我的這個猜想被顛覆了。
不管彆人願不肯意信賴,歸正我是不信會有如許的偶合的。
程陽,本年4o歲,本籍北京,13歲的時候因為父母事情變更的啟事,將戶口遷到了江都會。
結束了這些環境的調查以後,已經是早晨的1o點鐘了,專案組的成員們重新堆積到集會室,開端參議案情,我將我內心當中對於程陽家庭身分的觀點同大師說了出來,而大師終究的同一定見,也以為這個方向可行。
如果換成我如果“x”的話,我是不管如何都不會挑選如許做的,不管如何說,我現在感覺還不是他應當露麵的時候。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陳赫同意了我的發起,還是讓小巧和6伯言去療養院走了一趟,成果正如大夫所說,讓我們絕望至極。
但是現在程陽在江都會已經冇有任何可覺得我們供應證據的支屬了,早些年程陽的父母遭受車禍,父親因車禍離世,母切身受重傷,加上受不了落空丈夫的打擊,導致精力變態,現在正居住在江都會精力療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