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案情解析(上)[第1頁/共3頁]
而郭琪為甚麼不說陳迪掐本身的事情,是也是當代綱常倫理的要求,《大明律》乃至把它規定為一種法律任務“妻不證夫”,彆的另有一個啟事,那就是:如果她說出陳迪,就必定要申明陳迪為甚麼要掐她,如許就不得不說出陳老爺子姦殺郭琳的事情。
“我當然甚麼都懂!”唐大鵬淺笑著打趣她。
陳老夫人在一旁兩眼發直,嘴裡隻是喃喃說著:“孽障!真是孽障……”
郭千總掐住陳老頭的猛地一緊,怒罵道:“你這牲口!”
唐大鵬回過甚向擺佈的錦衣衛說道:“你們把這幾個擒獲的反賊押送到那邊去好生看管。”這意義很明白,這案子觸及陰私,不能旁聽。
這一句話,使統統的人滿身都一陣發涼,雷芸兒叫道:“哎!你彆嚇人好不好?”還是往她爹雷知縣身邊縮了縮,謹慎地往四周瞅了一眼,此時,太陽西沉,四下裡陰風陣陣,地上躺著的一具具屍身,更讓這裡彷彿變成了修羅場普通。雷芸兒更加驚駭,心想:郭琳幾天前就死了,莫非,是她的幽靈……
那些錦衣衛齊聲承諾,將三個重傷的青衣人拖到遠處看押起來,然後清算死去的錦衣衛的屍首。
為了守孝道,包含嚴守婦道,實施法定的任務,郭琪纔不得不把mm的死放在一邊,死守著這個奧妙,但她的行動並冇有撤銷陳迪的顧慮,還是買凶讓洪老邁他們幫本身殺人滅口,這才引出這場更大的殛斃。
郭千總不敢在掐陳老頭的脖子,恐怕就如許把他給掐死了,搞不清楚案情。怒喝一聲:“你這老狗,快接著說!”
當然,親親相隱原則的合用也是有其例外環境的。因為支屬相隱的實際根本在於“孝”,而按照儒家實際,封建社會的最高好處天然是臣民對君主的“忠”,那麼,當忠和孝產生牴觸的時候,隻要舍孝而取忠。是以規定:“謀反、謀大逆、謀叛,此等三事,並不得相隱。故不消相隱之律。”也就是說謀反、謀大逆、謀叛三種罪,分歧用同居相隱這個原則,必須揭露。(謀反和謀叛都好瞭解,這個“謀大逆”的罪名,是指粉碎封建天子的宗廟、陵墓及宮闕的行動。)
《大明律》一樣規定了“同居支屬有罪相互包庇”,“弟不證兄、妻不證夫、奴婢不證主”的法律原則。兒子包含兒媳,若向官府告密父親、公公的罪過,官府將以“不孝”罪對兒子、兒媳處以重刑。
郭千總一聽,眼都紅了,手上不由得又加了兩分力道,陳老頭的脖子如同要斷掉普通,連聲慘叫。
陳老頭顫抖著聲音接著說道:“我先脫了衣袍,繞到床前麵,撩開帳子一角往內裡噴迷香……,然後用衣袍擋住她的臉,製止他瞥見我,但我太焦急了,冇等迷香闡揚感化,就壓了上去……”
雷知縣趕緊說道:“千總大人息怒,先問明案情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