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過戶[第1頁/共3頁]
“如果我家執意要告失竊,當如何?”安木昂首問道。
候押司見到安木問這件事情,笑道:“按事理,捕役和手快是能夠獲得三成失物作為腳鞋錢。我知大姐家裡必定是缺錢花,已經叮囑過他們不準留黑貨。”
“押司,您來講說,魏縣尉能在沈丘呆上六年嗎?他走後,兒和大郎找誰要賠償?”安木反問道。
這話一出,驚得安木出了一身白毛汗,她竟然忘了宋朝是真有這麼一項‘近乎情麵’的法律。李戶長隻說田單房契的過戶,卻不提戶主名字,是不是就存了這份心機?
候押司鎮靜地笑:“說甚謝不謝?我們兩家本來就是通家之好。我族裡三郎與你父既是同窗又是至好老友,我兒子死的早又冇孫子,當大郎本身親孫子普通,這麼客氣做甚?”
候押司哈哈大笑,撫了撫大郎的茶壺蓋,又招手喚過在前院等著的捕役和快手。
安木垂首道:“還請押司今後多多提點,兒與大郎在這裡拜謝了。”
候押司沉吟了半刻以後又問道:“那依大姐之意如何?”
捕頭天然承諾,說完了事情便領著捕役和快手們出門去了。
候押司看到安木不懂這內裡的事情,便細心的解釋道:“大姐,過戶隻是證明這田和房歸大郎統統,但是你家的戶主卻還是是安舉人名字,如果碰到有歹意的人,隻需求找人冒充你家的親戚,將你和大郎送到居養院裡去,當時你叫每天不該,叫地地不靈。”
捕頭顯得胸有成竹,答道:“比限是五日,不過依小的鄙意,不出一日這案子便要破了。安大姐家丟的東西都是有表記的,想必這賊,也無處花用……”說到這裡,嘴角微微挑起,彷彿已經鑒定了誰是動手之人。
說到這裡安木才明白,本來這位候押司公然和候父執是一家人,立即改口稱其為大父。“大父宅心仁厚,兒與大郎定要記在心中,永不敢忘。”說著就領候押司往正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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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縣尉此人年青氣盛,倒是想做出一番功勞。此次事情,我鑒定他想藉機收伏李戶長,用他來對抗咱縣裡的這些吏。以是,他不但不會措置李戶長,反而會公開裡給他一些好處。”說到這裡候押司冷哼了數聲,“但是他也不想想,咱沈丘的吏向來是抱成一團,怎能由他揉搓。我便向縣尉獻言,不如就說那盜竊之人是為了奉侍家中八十老母,逼不得已纔去盜竊。顛末魏縣尉一番說教以後,賊人痛改前非,情願將安家的財物全數交回。大姐意下如何?”安木聽到這裡臉上暴露了古怪之色。
進了正院後,捕役和快手將正房和庫房喪失之物登記了一番,又扣問了呂氏都少了些甚麼東西,如此一番後纔算勘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