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口叼鮮花(1)[第1頁/共6頁]
我寫了三年,從冇有被人看好過,但我是一個勤奮的作家。三年寫了十八其中篇,三十三個短篇,和作協那些專業作家比起來,數量也不算少。但我所得稿費全數存起來,才三萬六。我內心急,如許下去不知哪年哪月才氣買上屋子。我急的時候,琪魚便勸我不要急,她說越急越寫不出來。我不急的時候,她便看售房告白。每當看到便宜點的,她便鎮靜地盤算她結婚的時候要穿甚麼衣服,要請哪些人。而我則在策畫要買下這套屋子首付多少,月供多少,我每年必須頒發多少萬字小說。出了名的人,頒發十萬字稿費在一萬乃至一萬以上,而像我如許的未名作者,能拿五千就不錯了。
我暗想,老王此人真不錯,又有錢,為人又豪放。我如果碰到冰箱有臭味,起首想到和最後想到的都不是換冰箱,而是想方設法把臭味撤除。我信賴必然能找到除臭的體例,我固然是個以寫小說為生的人,但對餬口中的很多事情我挺愛揣摩的,比如,手機屏上有汙垢,最好的體例不是擦,而是用透明膠粘,粘上去撕下來,幾次幾次就弄潔淨了。
它莫名其妙地看著我,然後摸乾脆地說:計算機。
“懶貓、懶貓。”
我怕喂不好老王的貓,問他應當重視些甚麼。他說:“冇甚麼,把你吃剩的給它一點就行了。”實在他不說我也籌算這麼做,特地問一下,不過是表示對老王的尊敬。麵對他如許一個好人,我已經不由自主地想方設法地,在各種環境下都想表達本身對他的尊敬。
我搬到這裡來,是為了點竄一部二十集的電視腳本。固然隻籌算租兩個月,但我付了三個月的房租,房東說他收房租都是一個季度收一次。我想,多一個月就一個月吧,隻要我把腳本改出來,這點錢算不了甚麼。
我冇有照老王說的,把吃剩的給貓就行了。貓喜好吃腥味重的東西,我專門買了豬肝,每頓飯給它切一小塊,剁碎後煮在飯內裡。我不如許做彷彿就對不起老王,在我養著它這幾天,它如果瘦了,或者不想吃東西了,我都會感覺是罪惡。
住了幾天,我才發明除了老王那屋,其他屋都冇有人住。我想恐怕是因為交通不便,除了像我這類不上班的人住著還合適,每天定時去上班的人住是很不便利的,要進城得走半個小時纔有大眾汽車。
垂垂地,我發明它最多隻能說兩個字,我說任何一句三個字以上的話經它都簡化成兩個字。說兩個字還說不大明白,但說一個字的時候,它的口齒是非常清楚的。我想我碰到神貓了。
死我倒不怕,因為我還冇感受我會頓時就死,但我思疑我阿誰東西是不是廢了。
我決定到一個平靜的處所好好點竄,為了不被人打攪,我把手機交給琪魚,為了製止我忍不住了跑返來找她,我把宿舍的鑰匙也交給了她。我和她商定,我到甚麼處所去租屋子不能奉告她,租好後就搬出去,如許她即便想我了也找不到我。她的手機已經欠費停機了,隻要她不交費,就會一向停下去,如許我想她了也冇法打電話。總之我們想儘統統體例,都是為了使我在改腳本期間和她不要有任何聯絡,都是讓我放心改好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