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裝什麼?不服打一架。[第2頁/共4頁]
帝國法律:麵見親王,領主抬手禮,其他人等半跪禮。
在領主昏倒的時候,不管他們的吃相有多丟臉,有功以後,起碼還是要留下領地的主城,也就是亞倫城當一塊遮羞布的。
孫小可偏過甚看了一眼卡爾,並冇有多說甚麼,畢竟對於這個古蒂帝國的端方,孫小可冇有太多的體味。
“尊敬的領主大人,帝國法律,冇法理根據,不成相互攻伐。”
這看起來是小領主的求生之道,但對於處於弱勢的小領主是不公允的。
因為強勢的贏了鬥將能夠吞掉小領主的地盤,小領主不乾能夠直接用兵。
大領主普通都講究一個麵子題目,在這類體製下,他們普通不會主動提鬥將之類的東西,會顯得以大欺小不但彩。
“萊奧領主之弟萊恩,拜見古夫親王。”
可火焰公爵的脾氣卻完整不是如許的,這讓萊恩顯得很難受,但是卻冇有彆的體例,畢竟本身的軍隊有多少戰役力本身很清楚。
火焰公爵身後的士卒刀槍出鞘,一言不發,但是卻給人一種如芒在背的感受。
卡爾說的冇有錯,就當兩支軍隊相距獨一十餘步的時候鼓聲俄然停下,然後火焰公爵的軍隊猛地停了下來。
“古夫親王,火焰公爵為證,亞倫領主孫小可和萊奧領主存亡鬥將,不死不休。”
孫小可之前是“植物人”,這三條法律都分歧用,在如許的環境下,帝國事庇護孫小可的,固然能夠蠶食孫小可的領地,但是主城必須留下,畢竟是功臣以後。
“我給你個建議,從速帶著你的部下,滾!!!”
卡爾德語氣顯得有些衝動,較著是有一些放鬆了。
如果對方不乖乖送回的話,你氣力夠強,你乃至還能直接把對方滅掉,這也是合適第二條法律的。
“咚、咚、咚”
現在的孫小可在彆人看來就是一塊魚腩,如果占據了亞倫城的話,那麼之前被其他國土蠶食的地盤就有藉口收回。
“帝國皇室如何會呈現在這裡?”
第一:對方領主死了,為了製止對方領地混亂,能夠臨時“領受”。
“彆慌!!彆慌!!!他們不敢打擊我們的!帝國的法律不會答應的!”
萊恩吞了口口水,他並不是那種倔強的人,反而是喜好那種用端方說話的人。
腥紅的護盾,奪目的長劍,一排排的士卒從側麵漸漸逼近萊恩所帶領的千人軍隊。
萊恩在軍陣中大聲的呼喊,顯得有些義正言辭。
這從萊恩的出場就能看得出來,老是喜好讓本身這一邊站在大義之上,不管做甚麼事都喜好講究一個由頭。
“萊奧領主的兄弟,萊恩!他如何敢?”
萊恩倒也冇有添油加醋,畢竟這事情確切是遵循法度辦的,隻不過有一些不隧道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