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的能忘記嗎(7)[第1頁/共2頁]
她現在也就十四五歲的模樣,十歲也就是四五年前,阿誰時侯我也才方纔正式升做正式隊員冇多久。
“哥,真好,半年前在這裡我們也是第一次合作。”靳哲景不像我們聖哲那樣對我肆無顧忌,他老是溫馨地在一旁看著。“崇皙……”他喚她的名字。
“哈……對不起……因為我弟弟也叫小D……咳……今後再也不這麼叫他了。”我又一次失態了。
靳哲景和她在一邊淡淡地相視一笑,他們應當瞭解了好久,僅僅是回眸一笑也見得默契。當時候的他們不管多聰明、早熟,還是多少帶著青澀的。對於愛情,像是藏在口袋的糖果,一邊設想著它的甜美、誘人,一邊又驚駭會被彆人發明搶走一樣。
徐崇皙,高貴;皙皙。
靳哲景和曲盛哲是隊友也是合作敵手,因而總有他的槍法比他準一點,而他的易容術就比他高一點,他的工夫比他強,而他的技藝又比他敏捷,他有一雙銀色鋼琴手,他便是小提琴王子……
“就是哥救了小D?”小D?
Frankie番外之銘記
靳哲景和徐崇皙在外人看來並冇有多密切,他們不談愛情,固然冇有說出口的不代表不是愛情。如果愛情能夠真的是一部童話,那當時的他們便做到了。在冇有人的時候,他為她操琴,她為他拉曲;他陪她看暗夜裡的星鬥,她帶他畫雨後的彩虹;她把她藏匿的奸刁的孩子氣隻給了他,他便把她骨子裡的率性看作最貴重的財產;她是獨一能和他四手聯彈的人,他是為她製作粉色城堡的人,他給了她包涵和密意,他的寵溺和癡心在碰到她時被他掩到了靈魂深處,化作海,深不見底。
徐崇皙和曲盛哲常常失落,他們喜好觀光,喜好畫畫,喜好拉琴,到處遊曆,不受拘束,飛揚的芳華,詩一樣誇姣。他也給了她寵溺和癡心,他的包涵和密意在碰到她時便被硬生生地扯開透露於她麵前,鮮血淋漓,最後在她身上腐朽。
“Frankie可不是如你看到的像是個花花公子。”可貴說這句話的竟然是聖哲,這些年冇白養他,給他那麼多好處。“他底子就是……”剛想誇誇他,後半句話聽著我隻想吐血。
人如其名。
“我曉得。前輩,我見過你,十歲的時候,在練習場……”
厥後我們順理成章地住在了一起,一屋子的怪人,技藝了得十項全能SUPERMAN在暗裡倒是和順殷勤乖乖好男的靳哲景,兩個自稱是藝術家自在渙散的曲盛哲和徐崇皙,脾氣孤介卻喜好黏著靳哲景的Douglas,沉默寡言、但又會語出驚人的Austin,另有我。
崇高;清秀。
她依言點頭。“小D是我們之前養的牧羊犬,前年歸天了。”間隔現在也是好久的事了,我也冇有甚麼印象是在甚麼時候救過一條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