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約法七章[第2頁/共3頁]
“最後那條我是為了你好。”
“嗯,三層樓現成的能用。”
“先,每半個月與我回一次都城,在父親麵前扮好該扮演的角色。其次,不能在任何陌生人麵前流露我是醉花樓、食味館與中間的軒轅賭場的老闆,至於我其他的財產,你大可去說。最後,大是大非麵前,聽我的。”
“你說吧。”
“不是,昨早晨贏過來的。”
“彆的,為了你著想,我但願你今後不管做甚麼買賣,儘量不要流露你是我夫人的事情。”
“北君,是我。”
看在他給她白花花銀子的份上,她忍了。
顧北君錘了錘他的肩膀,將手上的紙張放下,去中間清算東西籌辦出門繁忙。
“為甚麼,我見不得人?”
席沫看了看硯台犯了難,當代哪有這些東西?
席沫忙問道。
“顧北君,咱倆的婚姻是聖上親指,是門當戶對,我們大可如許過下去,你有你的事情,我也有我要忙的,我們大可互不滋擾,自保相安無事。但是,作為你名義上的夫人,從明天起,我們約法三章。”
“不是,我是為了你好,並且,如果旁人曉得爵爺的夫人出來做買賣,說出去也不好聽。”
顧北君起家能猜出個**不離十
“你明天來找我做甚麼?”
席沫指了指桌上的筆墨紙硯,表示他記錄下來,免得此後認賬。
下認識的轉頭,看到顧北君早就是穿戴整齊,手上還拿著一張紙。
席沫點了點頭,安靜的說道:
言外之意:你該走了,不該聽的彆聽。
“嫂夫人,我是不是打攪你和北君了?”
顧北君挑眉,獨自起家倒了一杯茶。方纔沐浴完,是有些口渴的。
席沫隻是搖點頭,便分開了。
“講。”
“第一,你不準乾與我的經商之路,我能夠包管不給你惹費事。第二,一禮拜起碼回府住三天,我這小我好麵子,我不想彆人背後嚼舌根我們的乾係不好。第三,你不準納妾,不準跟任何女人含混不清,人活一張臉,樹活一張皮,這個事我忍不了,也丟不起那小我。”
“你那裡招惹到了小嫂子?她怎的像被你欺負了似的。”
“好好好,那我們約法六章,你三章我三章。”
“人活一遭,就是要清閒安閒,要我說,你這類清閒就不叫清閒。再說了,我就算再不端莊也冇遲誤你的閒事不是?”
“夫人,我是個販子。”
“甚麼東西?”
“哈,你美意義跟一個女人計算這點事?”
“你甚麼時候變得這麼不端莊了。”
顧北君冇答他的話,問了一句旁的。
他當真是那種不著四六的人,生得一身好皮郛,桃花眼勾人的很,怎的說出的話這麼不靠譜?
“明天我來找你談談我們伉儷的相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