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把金盃:袖裡藏[第1頁/共2頁]
詞的生長到了宋朝,情勢更加工緻,受歡迎的程度達到了頂峰,成為一種雅俗共賞的文藝創作活動,插手詞人行列的人也越來越多。為了讓歌女唱得風情萬種,多數的詞都是風騷嬌媚的愛情詩,當時固然有些在朝為官的文人還看不起詞,但多數大文豪已經插手填詞的行列,像司馬光、範仲淹,寫起文章來真是嚴厲得正氣千秋,但也都能寫一手豔詞。
這是一首《鷓鴣天》。
宋徽宗是個惜才的文人天子,聽了哈哈大笑,說:“我看你是事前想好擺脫的藉口的吧?如果你還能夠頓時作一首《念奴嬌》,我不但讓你免罪,還會送你金盃!”
先說一個和詞有關的小故事。
之前稱為“曲子詞”,表示它是用來唱的,除了有歌詞,還要有樂譜,所謂的詞牌,如《鷓鴣天》、《念奴嬌》,本來都曲直子的稱呼,人們按著所需求的字數填詞,還要考慮到唱起來順不順的題目,這就是所謂的“倚聲填詞”。
詞,本來是當時的“風行歌曲”,比詩更切近官方餬口。
這本書裡選的五十多首詞,從唐到宋,固然是我小我最偏疼的,但也都是耳熟能詳的典範精華之作。隻要讀完這些好詞,對詞這類在文學史上如元宵節燦亮花燈的體裁,必定能打動於心,就像那位看了花燈又拿了皇上金盃的女子,且把金盃袖裡藏,不時憶起詞中句,總還能洋洋對勁。
這女子想了想,又說:
在宋朝,良家婦女隻要在元宵之夜才氣夠享用一點遊街賞燈的自在安閒。
有個女子來到歇息站,喝了天子接待的酒後,竟然想把金盃藏在本身的袖子裡帶走,被眼尖的衛士當場逮到了。偷天子的杯子可不是小罪,但這偷杯女子並非等閒之輩,她曉得天子就坐在簾子背麵,因而行了個禮,說:“我是良家婦女,本來偶然偷杯。隻是,今晚我與夫婿一起出來看花燈,卻被人潮衝散。我被擠到這兒來,可巧享用了皇上賜的好酒,深感皇恩浩大!本來喝完酒就該走了,但我又感覺這事不妙。和夫婿一起出門,卻一小我歸去,公婆能夠會起狐疑,思疑我和男人幽會;這下子我又喝了皇上的美酒,臉上染了紅暈,歸去更加可疑。以是我纔拿了皇宮用的杯子回家做憑據。以上所言,句句失實。我還為這事作了一首詞呢,請聽:
月滿蓬壺光輝燈,與郎聯袂上端門。貪觀鶴降笙簫舉,不覺鴛鴦失卻群。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臉生春。歸家切恐公婆責,乞賜金盃作照憑。”
這首詞雖不是絕代佳作,但也說儘了北宋都城元宵風景,偷杯女子確切才高八鬥,口舌聰明,徽宗公然把杯子送給了這個女人。
“桂魄澄輝,禁城內,萬盞華燈列舉。無窮才子穿繡徑,多少妖豔奇絕。鳳燭交光,銀燈相射,奏簫韶初歇。鳴梢響處,萬民瞻仰官闕。妾自閨門給假,與夫聯袂,共賞元宵。誤到玉皇金殿砌,賜酒金盃滿設。量窄向來,紅凝粉麵,尊見無憑說。假王金盞,免公婆懲罰臣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