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103)[第2頁/共2頁]
13日下午2時許,小群謊稱上廁所,趁看管的人不備,逃出長興旅社分社,乘車逃離德勝鎮。
4月12日下午,家住宜州市劉三姐鄉壩頭村,年僅13歲的女門生小萍與春秋相仿的女伴小蝶來到宜州城區一家網吧上彀。下午4時許,小萍、小蝶在網吧遇見瞭解的小梅、小雪、小芬、小群4名未成幼年女。小梅對女伴們說,早晨彀友“傑”在德賽過生日,聘請大師一起去玩,早晨有專車送大夥回家。少女們信覺得真,就和小梅一道,與一名叫黃啟國(外號“正”,2o歲,宜州市安馬鄉木寨村人)的網友乘車到離宜州城區4o千米外的德勝鎮。
13日晚8時許,老闆娘韋善姣又來了,利用5名少女說:“你們已經長大了,讀書是冇有效的,不如陪老闆睡覺,賺大錢。”以後,韋善姣和“傑”帶來3名中年男人,進到2o3房挑人。3名中年男人彆離選中了小萍(未滿14歲)、小芬、小雪3名少女,彆離帶到各自的房間裡施暴。就在這時,接到報警的德勝派出所民警趕到,將韋善姣、“正”等4名犯法懷疑人抓獲,奸刁的“傑”則趁亂跳窗逃竄。
4月13日淩晨4時,“傑”等人又將小萍、小雪、小芬拉到2o3房,把她們與彆的3名女孩囚禁在一起。13日上午11時,長興旅社分社老闆娘韋善姣來到2o3房,將小雪拉到2o5房,利用小雪賣淫,被嚴詞回絕。
民警闡發以為,“傑”是未成年人,無支出來源,花光照顧的財帛後,很能夠會再次潛回德勝。5月14日中午,“傑”公然潛回德勝,被緝拿歸案。
本年1月,在三亞市一賓館內,臨高籍女子黃某被臨高籍男人李某夥同十餘名男青年**,案後,李某等人隨即叛逃。臨高邊防支隊調樓邊防派出地點接到三亞公安局的協查通報後,在轄區內展開大範圍摸排布控,於6月3日晚8時多,在臨高縣調樓鎮一網吧內將犯法懷疑人李某抓獲。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本案的被害人黃某竟然是剛滿14歲的未成幼年女,邊防民警在對李某等人的獸行深惡痛絕的同時,也為黃某的天真、無知感到無法。在這裡,警方提示泛博青少年,要慎重交友,不要隨便出入文娛場合,更不要受人引誘吸食毒品及犯禁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