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115)[第3頁/共3頁]
“當然,厥後這個**的女懷疑犯加刑一年。她進看管所就是因為她在單位宿舍**,被同事現,拍了照做證據。兩罪並罰,判了兩年半。”
我大笑時,老同窗說:“這還不是最好笑的,我再給你說一個生我這個看管所裡的實在故事。當**罪寫入刑法後,不久,一天早晨兩點多,女犯監舍熱烈起來了,有人笑,有人哭,有人吵架,轟動了監舍上麵巡查的武警,武警忙告訴值班差人,差人翻開監舍的鐵門,衝出來看,都驚住了。本來幾個壯碩的女犯按著一個強大的女子,那女子的短褲退到大腿上,暴露陰毛,差人手電照到她的雙腿之間,象夾著一樣東西。其他女犯嚷道,就是她,就是她,她半夜用黃瓜**,被紀檢犯人現,當場按住,其他女犯來幫手,一起抓住那強大女子的手腳,那半根黃瓜她纔沒有及時撥出來,儲存了現場。你曉得我國的法律,舉證要證據,人證物證都要,不能平空誣諂好人。再說,看管所裡有規定,犯人在監舍裡持續犯法,如果冇有被告發,而是讓巡查的武警現,全部監舍的人要受懲罰。她們抓住她也是保護本身的合法權益。”
我讚歎道:“想得真殷勤,很好,很好。”
老同窗說:“懷疑犯沐浴的處所就在監舍隔壁的放風室,規定是雙人同洗,並且兩小我都冇有同性戀偏向的。放風室與這邊相通,冇有門,其他懷疑犯隨時能看到他們洗,不成能在沐浴的時候**。”老同窗領我走幾步,透過落地鐵柵欄看到與監舍相通的另一間房,有一個水龍頭,冇有任何遮擋。
我讚歎說:“很好,很科學,――那麼,沐浴的時候呢?”
我再也笑不出來了,內心閃現阿誰不幸弱女子的悲慘形象,不明白她的**為甚麼會這麼強,除此以外,冇有彆的體例開釋嗎?**犯在我看來,是一種本能的初級犯法,對婚姻中的另一半是有風險的,即便對冇有結婚的人來講,一是有害身材,二是將來能夠形成性冷酷,影響伉儷豪情。我感覺本身已經體味**犯法是如何一回事了,不想再窮究。我說:“我想見見思惟犯。”他說:“冇有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