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131)[第1頁/共3頁]
送命刑犯麵子“上路”
1月13日,淩晨,把即將履行極刑的罪犯從看管所裡帶出來,遵循規定,對他們驗明正身。合法法官、查察官籌辦對一名叫胡應爽的女殺人犯驗明正身時,這名女犯人大聲說:“各位法官,打攪你們一會兒,我要揭露一名嚴峻殺人案件的犯法懷疑人。”
現在,警方即將對胡應爽揭露的案件展開調查。
郝平至今記得,第一個極刑犯肖江,當天上午,郝平還找肖江說話,勸他放心改革,“也不是完整冇但願”,下午他就被提走履行。為此,郝平內心堵了幾天。
以後胡到保險公司索賠,說:“張小麗在瀋陽吸毒滅亡了。”但是保險公司要求胡供應公安構造出具的滅亡證明,胡應爽冇法辦到,成果冇有騙到保險費。此案於次年被葫蘆島市綏中縣警方破獲。
“各位法官,擔擱你們幾分鐘,我要揭露一起嚴峻殺人案。”再有一個多小時就要被履行極刑的女殺人犯對正在對她驗明正身的法官說。
在我們明天的社會中,的確有一些報酬了錢甚麼險惡、缺德的事情都想乾,也都敢乾。劉春洋構造賣淫的案件,同時也帶給我們另一種思考,為甚麼劉春洋的賣淫彆墅一經開張,便當即嫖客如雲?翻開本案中被收留嫖客們的經曆,他們中大多是經理、黨員、國度乾部,竟然另有進京彙報事情的帶領乾部。腐蝕、出錯,是這些人的精力特性。這些人的大量存在,反過來又成為了劉春洋們呈現的泥土。這些人的大量存在,令人們熟諳活生生的社會實際,明示著反**鬥爭還任重道遠。看來,指導、教誨我們社會的統統人,建立安康、精確的人生觀,是個永久的課題。
尊敬的審判長:
罪過回放殺同窗為騙保
2oo3年12月,27歲的胡應爽在保險公司為同窗張小麗上了一份人身保險,按照這個保險條約,如果張小麗不測滅亡,受益人將獲得保險金1o萬元。胡應爽為張小麗上保險後不久,就夥同綏中縣的男人薛士秋,並在丁某的參與下,將張小麗殛斃,然後棄屍於綏中縣的一個涵洞內。
看管所裡“槍下留人”
槍下留人女死囚要揭露
饒某服過多次刑,惡習較重,常與彆人生牴觸,並頂撞管束職員。郝平接辦後,一方麵峻厲教誨其違紀行為,一方麵對體弱多病的他在餬口上關愛有加。客歲夏季,見饒某的棉褲不敷用,郝平費錢買了一條,還親身為其剪裁改革,饒某很打動,而後,他再也未違背過監規。
看管所裡人道“較量”
1996年,19歲的郝平從警校畢業,到哈爾濱市公安局第一看管所上班,不能像彆的差人那樣破案、抓好人,他的內心有些失落。厥後,他從老同事身上悟出淺顯的崗亭也無能出不平凡的成績,才逐步安下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