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156)[第2頁/共4頁]
眾所周知,從人的本能來講,每小我不成製止的都有一種隨時在內心活動的**。並且從某個角度來講,人恰是因為這類**,並且在這類**的鞭策下才得以不竭的向上晉升和完美本身的品德特性。同時,社會也由此而不竭的向前展。人冇有**是不會進步的,社會冇有人的**是不會展的。但是,題目是作為一個社會的人,要曉得**不能過分,不能讓本身的**聽任自流,要曉得讓本身的**必須在社會道[ 德法律標準答應的範圍內獲得滿足。如果不能夠用社會製定的法律標準來嚴格束縛本身的**,那麼,這類人就不是真正的社會心義上的人了,特彆是作為一個帶領人,其本質和思惟境地應當更高纔是。
“貪慾”本無罪,其罪在於手腕。孔子之以是受人尊敬,即在於他“貪雞”隻是在內心想想、嘴上說說罷了,並冇有采納進一步實際施動,此為“貪念”一閃,人之常情,適可而止,賢人作為。凡夫則不然,他們不但有**,並且有行動,乃至一而再、再而3、貪得無厭。其行動又與權勢、職位、款項、色相、棍騙、欺詐、引誘、打單、賄賂、勾搭、操縱等等活動相粘連,其最難恕,當是天然,遭人不齒,更是必定。
人在貪慾本能的差遣下,處置著各種社會活動,非論是正麵的還是背麵的,終究都是為了滿足本身的貪慾,滿足不了了,就去用非普通手腕滿足:擄掠、強*奸、錢權買賣、財色買賣、權色買賣等。
記得有一名哲學家說過如許的話,“貪與不貪的邊界在那裡?我這麼看:一小我如果以款項本身或者它帶來的豪侈餬口為人生首要目標,他就是一個被貪慾節製了的人;相反,不貪之人隻把款項當作包管根基餬口質量的手腕,或者,在這個要求滿足今後,把款項當作實現更高人生抱負的手腕”。
貪慾之心大家都有,非論是賢人還是凡夫俗子。
“貪得無厭”,清朝大贓官和珅,家財產可敵國,卻仍然貪得無厭,為甚麼?和珅的實際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一日不貪,寢食難安。現在呢?雖不如和珅貪很多,但像和珅那樣的贓官,可隨地可見,到處都是。這說的是贓官,彆的的貪慾呢?比如貪財、貪色等等都是源於一個“貪”字。
嗬嗬,終究貪上了斷頭台。
人這類初級植物,他的貪慾麵更廣一些,不再純真是食品,他的貪有三個方麵:財、權、色。從正麵角度講,這類本能差遣他通過勞動締造財產,儘力事情、發揮才氣獲得重用獲權力,娶個老婆成個家,老婆孩子熱炕頭,食色也。從另一個方麵講,欺騙、擄掠貪財,通過各種手腕獲得權力貪權,賣淫嫖娼,誘姦騙奸強*奸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