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214)[第2頁/共3頁]
在此同時,朱承嶺大筆一揮,將3ooo多萬元的公款“借給”了徐敏。徐則一邊華侈,一邊不竭地尋覓合作項目,以便不竭地向朱“借”錢。為了讓供銷社參與滿隴桂雨公園的扶植項目,徐敏五次上北京做事情,在款項和女色夾攻下,終究擺平了朱承嶺。
羅鑒宇還以單位職工搞福利等名義,高價幫人傾銷花生、葡萄、領帶,乃至賀卡,從中獲得好處。他在接管調查時說:“我實在並不缺錢花,偶然在口袋裡放幾千塊錢,過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固然如此,每次看到錢,我內心還是很歡暢,每次拿到彆人送的錢就會有一種愉悅感。”
相對而言,周航更具埋冇性和棍騙性。他對辦案職員說本身的事情很辛苦,省當局大院的燈亮到最後的,就有他一個。一名熟知他的乾部說,周航大要上從不向構造上要求報酬和官職,但暗裡裡,大錢小錢都不放過。承包商葉旭明申請承接寧波醫藥職業技術學院工程,周航說要把這個工程給葉某的來由是葉“穩定來,不會亂送錢,不會呈現‘工程上馬,乾手上馬’的題目。”藥監局班子成員信覺得真,而究竟上週航已經收下了葉某奉上的4o萬元群眾幣和2.2萬美金。
更加荒唐的是,1998年朱承嶺在北京學習期間,竟然以餬口古板為由教唆徐敏,三次從杭州帶所謂的絕色**坐飛機上北京,在崑崙飯店供朱承嶺嫖宿。
羅鑒宇從嵊縣任縣委書記開端,長期間擔負一把手職務。作為一把手,本應自發接管構造和大眾的監督,嚴格遵循黨的民主集合製原則。但是,羅卻操縱一把手的權力,專斷專行,我行我素。在擔負紹興市供銷社主任期間,凡事一人說了算,在有明白規章的環境下,不經班子個人味商就違規歸還資金8oo萬元。在任浙江日報社副總編輯期間,未經編委會同意,違規歸還資金1ooo多萬元。
餬口腐蝕出錯,妄圖女色,是這3位贓官的共同特性。這必定導致他們在款項上的貪慾,以此支撐荒淫無恥的餬口。
據個彆老闆徐敏交代說:“第一次與朱承嶺用飯,我就曉得他有兩大‘愛好’,一個是愛財,一個是好色,要節製他是很輕易的。”而後,每當朱承嶺到杭州的一家歌舞城“活動”,徐就不失& {}機會地找幾個標緻的蜜斯給朱奉上,陪他唱歌、跳舞。再厥後,朱根基上每次吃完晚餐後,都提出要“活動活動”找蜜斯,在杭州之江渡假村、夢湖山莊、黃龍飯店、北京崑崙飯店等地嫖娼。徐敏為朱付的“蜜斯費”就達兩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