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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53)[第3頁/共4頁]

然後他拿著錢和煙給了誌華哥,誌華哥鑽進小鋪的底下鼓搗了一會,然後就出來持續躺下。厥後我才曉得,現金這東西在內裡絕對是好東西。因為你出去的時候要搜身,普通不成能會帶錢出去,內裡買東西是用一個卡片,錢都上在出去之前給看管所,然後上在你帳上,這個卡片跟飯票一樣。內裡有賣東西的,就是一些簡樸的餬口用品,和劣質的零食。之前有賣煙的,但是現在成號不賣了。這座看管所另有勞動號,那邊住的都是已經判過刑的。因為刑期比較短,一年半以內的就會在那邊直接服刑。勞動號纔是真正的罪犯,成號最多隻是犯法懷疑人。勞動號有賣煙的,餬口好一點,比我們這裡略微安閒一點。以是現金在內裡就能辦很多事情,內裡冇有賣煙,酒等東西。但你有錢就好辦多了,賣餬口用品的人隻要你給現金,他就能幫你帶東西出去。另有巡查,有的巡查會在監督室內賣東西,但代價凡是都是外邊的兩倍。酒更貴,並且限量。因為酒喝多了輕易肇事,會導致穿綁,讓查出來,那身皋比就要扒了。以是幾近冇有巡查會賣酒,賣也是很少,二兩擺佈。

接著大頭問到:“身上帶甚麼東西了嗎?”

大頭持續問:“另有嗎?彆幾吧藏著,讓我搜出來,你明天早晨就彆過了。”

這一幕幕,我都看在眼裡,記在內心。但是因為實在太困了,我已經冇力量去細想。就靠在牆邊打打盹,過了十幾分鐘擺佈,電視關了,巡查過來講值班。我一聽頓時高鼓起來,終究能睡覺了。抱著輩子站起來,那人還蹲著,他的被子放在中間。(忘交代一個細節,就是出去的人都會帶被子。因為是必須帶的,以是就忘說了。)

看著號長彷彿很歡暢,因為像如許的主可不是每天都能遇見,普通很少很少。經濟犯是最受歡迎的,因為如許的人普通都有錢,或者有背景。他在內裡,內裡的人都會托各種百般的乾係照顧他們。常常會有人托巡查送一些好吃的,好煙甚麼的。這些東西隻要一進號裡,就由不得你了。內裡也不曉得環境,叫每天不該,叫地地不靈。號長會把你節製的很好,你連告狀的處所都冇有。

“冇有”

但那傢夥全部一暈蛋,以是洋哥纔會這麼對他。對這類人打打嚇嚇就行了,冇需求花心機。歸正要換號,榨乾就一點感化也冇了。

洋哥一看,又給大頭使了個眼色。這時已經肯定了這傢夥是個傻子,以是該行動了。大頭來到那人中間問:“犯甚麼事出去的?”

巡查還冇開門,那人在院子裡站著。過了大抵十幾秒,他大抵等不及了,就到窗戶邊向裡邊喊:“大哥們,能叫我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