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59)[第1頁/共2頁]
媒體曾報導的“南京三級警督貪汙納賄17萬元案”就是典範的“監獄企業蛀蟲案件”。童仁聰是南京原浦口監獄發賣公司經理,三級警督,曾榮獲“群眾對勁差人”名譽稱呼。1998年至2oo3年間,童仁聰操縱職務之便曾多次收受某機床個人分公司經理賀某、個彆運輸戶黃某數萬元好處費;在任職期間他還操縱職務之便共貪汙13.6萬餘元,納賄數萬元。2oo3年12月,法院以貪汙、納賄兩罪,判處童仁聰有期徒刑12年,並處充公小我財產2萬元。
監獄的開支非常龐大,在我國,除了國度撥款以外,監獄還設有“監獄企業”,以保持監獄的“出入均衡”。而監獄與企業掛鉤、與經濟好處掛鉤則為監所**締造了一個首要環境。
體製題目引的監所**
1999年6月,宋曉峰從貴陽監獄轉到貴州省寧穀監獄服刑。寧穀監獄監獄長吳永剛、寧穀監獄被服區副區長劉剛以及安順地區中級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鄭輝的幫忙下,宋曉峰被弛刑2年。法院認定,吳永剛納賄9926元。剋日,為罪犯供應“關照”的五名獄警和一名法官被貴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彆離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不等的科罰。
權力“尋租”:納賄監獄長關照死緩犯
小我本質成為監所展瓶頸
就“監所**”的防備題目,北京市查察院第一分院監所處副處長宋萬明指出,最關頭之處在於加強“法度立法”,加強各環節的監督。宋處長說,在北京監所裡“獄警定向培訓進步法律程度、減假保平分級監督、進步乾警報酬等”都是有力製止監所**的首要路子.
據王公義傳授先容,在目前的監獄和看管所乾警比例中,警校畢業的中專生占了主題,本科生隻占很少的比例,且普通分派在較大型的監所中。且不說監獄中的文明教誨需求較高學曆者,光是期羈押、刑訊逼供等的停止和反犯法分子的“腐蝕”就需求高本質的人才,法律理唸的進步也需進步監所乾警的小我本質。
國度每年給監獄撥款1oo多個億,但因為犯人的醫療費等是全數承擔,這些還遠遠不敷,因而監獄企業便成為“出入均衡”的首要路子。監企合一的體製,一方麵,差人福利與出產效益掛鉤易滋長**;另一方麵,常常是監獄長擔負監獄企業的董事長、居委會主任等,“三位一體”的絕對權力必定易導致**。
期羈押和刑訊逼供、狀師會晤被告人難,被稱為目前我國刑事訴訟的三大困難和司法實際中屢治不愈的頑症。據權威部分的一份統計數字,1o月尾天下各看管所共存在期羈押近5ooo例。這此中既有公安構造窺伺環節的期羈押,也有查察構造辦案階段的期羈押,最多的是法院審限形成的期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