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92)[第3頁/共5頁]
馮書記是某州裡的黨委書記,跟呂大爺是同案,在小處所天然是屬於有錢有勢的人,即便下獄了,朋友也多,乾係也大部分還在,在看管所受點特彆照顧,也很普通。馮書記跟我相處得一向都比較鎮靜。我厥後到監獄服刑後,馮書記還托朋友夏全到監區來看望我,夏全跟我們監區的教誨員乾係相稱不錯,馮書記喊他來有關照我的意義。我想馮書記之以是如許做,首要啟事是他生日的時候,我很純真地送了個日記本給他,祝賀他生日歡愉。如果在社會上,堂堂馮書記那會看得上我這些小玩意兒,但是在看管所,我這個很純真的行動,卻讓他打動。他或許會想起以往生日的門庭如市,現在卻隻要這個萍水相逢的人的祝賀。
先是警官奉告我老婆,說我每天找女犯談天,這是看管所明令製止的行動。因而我老婆寫信來經驗我,說對我很絕望,冇想到我都落到這個地步了,還死性不改,如此好色。我不曉得如何解釋,乾脆不複書。冇隔幾天,我跟隔壁的女犯喊話,又被警官逮到,吃了夜飯後,就把我調到2o3押室。
王駝背、潘駝背、和死者是在同一個勞改農場服過刑的,刑釋後,三人常常一起盜竊,應當算是同案加朋友。有一天,三人在王駝背家喝酒,夜裡擠一張床睡。睡了一會兒,王駝背和潘駝背嫌擠,就喊那人到內裡去睡。那人不肯,王駝背和潘駝背就活力了,兩個駝背一湊耳朵,就商籌議量地把那人殺了,扔到田頭,然後返來持續睡。兩個駝背睡一張床固然不擠了,但還冇起床就被差人抓了。
奶弟冇甚麼文明,好多字都不熟諳,他的聰明全來自餬口經曆。奶弟是好人,也是聰明人。他有本身的儲存法例。
吳偉偉跟奶弟他們不是一起被抓的。吳偉偉厥後犯的案子,比奶弟他們要嚴峻很多,以是另案措置,估計不管如何都是極刑。
奶弟對上訴充滿信心,信賴隨便咋個都要裁點下來,不然也不會拖這麼久了。最後的成果公然如奶弟所料――奶弟判了九年,比起原判的十五年,少了六年,高歡暢興去服刑。
睡第五個鋪位的是王龍福,是個戴了兩年腳鐐手銬的極刑犯。之以是戴這麼久的腳鐐手銬還冇槍斃,是因為王龍福一向在揭露彆人的違法犯法,想爭奪建功受獎,好保命。隻可惜王龍福揭露了一個又一個案子,但一次都冇能查證,弄得公安構造都有點不耐煩他了。而押室的犯人們則猜想――王龍福底子就是在打胡胡說,目標是為了多活幾天。
吳偉偉有事冇事就跟女押室對話,引發警官的激烈不滿,但又不好拿他如何樣,因而殺雞儆猴,遷怒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