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版權問題,鐘寧的決定[第1頁/共3頁]
“子熙姐,這份條約我能找人幫我看看嗎?”
而那條條目就是五年內解約,要賠付違約金五百萬!
但是,他要爭奪對本身最無益的前提,其他的都不首要。
“我想我冇有其他題目了,你畫的這些大餅對我而言是味道最適口的。”
明天和他們公司談過,但明天就和另一家合作敵手達成和談。
他還真感受有點對不起劉雯晴。
和劉雯晴熟諳以來,他對劉雯晴的體味也逐步加深。
就算益華、金悅他們再來和本身聊簽約的事件,也不會有比這更好的報酬了。
鐘寧長呼一口氣,看著滿儘是字的條約書有點心煩,但又不得不看。
以是,現在看鐘寧看條約那麼當真,還是很欣喜的。
“隻能對不起劉雯晴同窗了啊!”
對於版權的題目,一向都是一個困難。
入行三年後,楊子熙處於上升期,但公司竟然開端限定本身接戲。
她會瞭解鐘寧的挑選的。
如許鐘寧也放心了很多。
嘉興第一個音樂方麵的絕世天賦!
“冇題目,但是這個條約是對外保密的,你要確保這份條約裡的細節都不能泄漏。”
真離譜啊!
成了!
“當然,如果這首歌的版權顛末商談後被公司買斷,那麼這首歌的版權就屬於公司。這個環境普通合用於那些冇馳名譽的作曲或作詞人,想通過賣個來快錢的,或者說他感受這首歌後續的版權費不如買斷費高的時候會挑選被公司買斷,歸正對你而言是不適應的。”
如果是藝人想與公司解約,違約金為一百萬。
“版權屬於本身,分紅的是二八分?”
楊子熙看著鐘寧,想要為他解惑。
她不顧公司有些人都反對,賜與鐘寧最豐富的前提。
總之,這一次次的表示,才讓讓楊子熙心甘甘心的給鐘寧這麼好的前提。
以是,鐘寧必然要將這件事搞清楚,本身歌的版權如果不在本技藝中,鐘寧乃至能夠挑選不要那些極具吸引力的大餅。
隻要鐘寧完整對條約信賴,今後對公司也能完整信賴,才氣更好的合作,完成事情。
畢竟,在冇有背景的環境下一起走來,光靠顏值是不成能的,還要有必然的氣力。
鐘寧看著這份條約,真是事無大小啊!
但她明白,這類不輕易滿足的人,勝利的概率常常更大。
那段時候,她一向被詬病的演技有了不小的進步,這也為她前麵成為頂流打下了根本。
更甚者,連名字的版權都不給你。
“放心,那小我很專業,隻要他說冇題目,這份條約明天就能簽約!”
分開公司,連本身的名字都不能用了。
這份條約中也有關於違約金的條目。
當時的楊子熙還是簽約的五五分紅的條約,可冇這麼多錢,而那家公司也不肯意為還在新人階段的楊子熙出這筆錢。
阿誰時候,嘉興統統人都曉得,明天支出的代價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