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正解(下)[第2頁/共6頁]
《後漢書?獨行傳記》:溫序“素有力量,大怒,叱宇等曰:‘虜何敢迫脅漢將!’因以節殺數人。”《舊五代史?唐書?李存孝傳》:“陣中易騎,輕盈如飛,獨舞鐵 ,挺身陷陣。”宋洪邁《夷堅丙誌?婺州雷》:“麵醜黑,短髮血紅色,蓬首不巾,執 如骨朵狀。”
到了商朝,我們的先人開端利用青銅鍛造刀、槍、鉞等兵器。戰國期間,曉得利用鐵來鍛造製兵器。到了漢朝和魏晉期間,因為我國南邊冶金奇蹟的進一步生長,開端遍及利用鐵和鋼鍛造刀、槍、劍,各種各要的兵器也開端多了起來,南北朝今後,銅製的兵器就看不到了,都由鐵和鋼代替。到了明朝,“十八般兵器”根基上已完整定型。
鎬(撾)、骨朵。錘、椎。
唐初的戰將秦瓊善使雙鐧。
“十八般兵器”究竟是甚麼時候開端呈現的呢?在我國古籍記錄裡以為,刀、槍、弓、箭為黃帝所造;“十八般兵器”是戰國期間軍事家孫臏、吳起所創。實在這些兵器的呈現比黃帝、孫臏、吳起期間要長遠很多,起碼在中石器期間,我們的先人為了防身和打獵需求,就開端曉得製造和利用木棒、石刀、石斧等一類原始的兵器(無妨說也是出產東西)。在我國各地新石器期間的個文明遺址中,還發明瞭用石料、獸骨和蚌殼磨成的箭鏃。
十八般兵器——叉
明朝的 與宋朝的骨朵類似,但柄較短。
法之初創而推諸叉,即謂為叉亦創因而時,亦無不成;唯其法初甚簡樸,不過掄、盤、飛、擲、打擊、搶接諸法而巳;其後代有增減,然皆從以上各法中竄改而出;即本日所傳之飛叉法,雖分路甚多,皆跳不出此六法,但就此六法混亂而複疊行之耳。惟習此者,以南報酬多,北派技擊中習此者甚少;豈發源之處,視為不敷貴乎?抑以南渡以後,其法流南邊,北方反不得其真傳乎?
椎,在聞名的“竊符救趙”故事中,魏國公子信陵君無忌,竊得虎符,矯詔命將軍晉鄙出兵援趙,晉鄙另有所疑,即遭懦夫朱亥取出埋冇的四十斤重的鐵錐擊殺。過了四十七年,秦始皇巡遊至博浪沙時,張良使大力士懷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鐵錐埋伏路旁,詭計行刺,而誤中副車。這類能夠隨身照顧的鐵錐,冇有牢固形狀,隨利用者的力量而製。漢初淮南厲王劉長,刺殺辟陽侯審食當時,用的是一種小型的金錐。
編輯本段十八般兵器——錦繩套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