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城[第1頁/共7頁]
安草兒給我的茶缸續下水,然後對我說:阿帖,中午吃肉。我點了點頭。自從帕日格讓安草兒像漢族人一樣管我叫“奶奶”而不是“阿帖”的時候起,安草兒見了我就甚麼也不叫了。現在他約莫想到那些叫我“額尼”“姑姑”和“波日根”的人都走了,並且冇誰讓他叫我“奶奶”了,他便能夠叫我阿帖了。
那隻麅皮襪子一看就是瑪克辛姆的,它是那麼的大,隻要瑪克辛姆的大腳才氣穿得。鐵皮小酒壺是拉吉米的,淩晨時我還見他對著它的嘴兒喝酒,他邊喝邊“嗚嚕嚕”地叫,彷彿很歡愉,又彷彿很難過,讓我想起老達西的叫聲。拉吉米丟了酒壺,到了布蘇還不得急啊拉吉米一急,西班可要遭殃了,他會拿西班出氣的。不是冇出處地罵他,就是往他身上扔石子,說要把西班砸死。布蘇是個城鎮,也許不那麼好撿石子,如許拉吉米就不能打西班了,隻能罵。罵又不傷皮肉,西班就不會那麼享福了。那塊花手帕,是帕日格的,他最喜好鼓搗女孩子用的小玩意,我就見他曾把這塊手帕包在頭上,腦袋一頓一頓的,“嗨嗨”大呼著跳舞,就像啄木鳥在“篤篤”地啄樹。帕日格從小就喜好跳舞,他本來跳的舞很都雅,腰和脖子晃得不那麼短長,可他在城裡閒逛了一年回到山裡後,他的舞就冇法看了,他的腰亂扭著,脖子前後襬布亂轉,讓我感覺他的脖子隻剩下了一根筋。我最受不了他跳舞的時候用心啞著嗓子“嗨嗨”地叫,他明顯有清脆、透亮的嗓子,可偏要把它弄啞了。那串鹿骨項鍊是柳莎的,她已經戴了好幾十年了,是我的大兒子維克特親手打磨,為她穿成的項鍊。維克特在的時候,柳莎每天戴著它;維克特死了今後,她隻要到了月圓的日子才戴它,她戴著它是去玉輪下抽泣。淩晨分開的時候,我還見柳莎手裡攥著這串項鍊,她必然是怕放在彆處不平安,才親手拿著的。想必搬家時有幾隻馴鹿不肯上卡車,大師手忙腳亂地四周抓馴鹿,柳莎也跟著幫手,就把項鍊給弄丟了。看來最不想丟的東西,最輕易放手拜彆。
額爾古納河右岸
冇有任何迴應的,但是一件羽毛裙子的呈現,卻竄改了達瑪拉對尼都薩滿的態度。我發明女人在本身敬愛的物品前,是難以按捺住佔有慾的。她接管了那條裙子,即是接管了尼都薩滿的感情,而那種感情又是為氏族所不答應的,必定要使他們因痛苦而癲狂。
達瑪拉固然冇有正式穿上它,但她每隔一段時候,都要捧出那條羽毛裙子,無窮迷醉地看上一刻,當時她的眼神格外和順。她成心偶然地總要在尼都薩滿的希楞柱外閒逛著,如果瞥見他俄然出來,她就會嚇得“嗷――”地叫一聲,回身跑掉。隻要心已經被人征服的女人,纔會怕見阿誰男人的身影。達瑪拉為尼都薩滿經心做了兩樣東西:一副麅皮“伯力”和一個“哈道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