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三章 土地兼併[第1頁/共3頁]
封建領主之間的相互攻伐給農奴帶來龐大的磨難,全部歐洲被這類社會衝突折磨的即將崩潰,勞動聽民與剝削階層的仇恨一觸即發。
在幾百年裡,一撥又一撥十字軍敗亡在東征路上,卻減緩了當時歐洲人多地少的鋒利的社會衝突。
實在這類傷害的局麵,明朝建國天子朱元璋已經推測了。為了防患於已然,洪武初年的《大明令》製止投獻。曆代大明天子當然也深知投獻之弊,幾近每代也都要頒佈禁令、禁律,有的乃至非常峻厲。
1498年哥倫布發明新大陸今後,相稱長的一段期間,殖民的主力,既不是甚麼貴族老爺,地主老財,更不是本錢家,而是歐洲的農夫。
因而,圈地活動開端了,羊吃人把農夫趕出地盤,以便適應對殖民地的貿易需求,1495年開端,英國的流民法把失地農夫強迫趕進心血工廠、船埠、礦山。
大明這幫貪婪的封建統治階層,下奪小民之利,上虧公道之賦,而沉重的賦稅差役卻要轉嫁到泛博底層農夫的身上。
貴族以外的官紳一樣是特權階層,固然低於貴族,但卻高居於百姓之上。他們也享有優免權。與貴族優免分歧的是,他們是論品定額優免。
固然賜田以外的自置的私田,應與“齊民一體當差”,但明中葉今後,法律廢弛,權貴們更加肆無顧忌。實際上王府、勳貴的統統田產都享有優免統統糧差的特權。
對於耕作向朝廷納糧地盤的那部分農夫來講,地盤被投獻後,常常一田二稅,一身二役,要同時對國度和納獻者承擔封建任務。
皇室、親王、外戚、勳臣是封建品級佈局的最上層。他們受賜的“公田”,載在“金冊”,並不報官入籍,享有免除稅糧和差役的特權。
洪武期間,明太祖朱元璋曾詔令“分外開荒者永不起科”,就是永不征收賦稅。可他們被投獻以後,卻要交納苛重的籽粒、地租,並且由自耕農降為莊佃、耕戶或奴婢。
並且明末各地耕戶的地租奇高,當時江南一畝地的收成,有三分之二要交給地主,加上朝廷的各種差役、賦稅,逼得佃農隻要挑選流亡。
但封建期間是權勢的社會,朝廷律令常常是虛文俗套。地盤投獻中贏利的多是藩王宗室、外戚勳臣和官僚鄉紳,這些人所構成的特權階層,是封建皇朝的統治根本,他們如何能夠實在地去製止和製裁納獻。
歐洲人在中世紀晚期也墮入了人多地少的衝突,地盤兼併的猖獗程度比中國明清兩朝毫不減色,打著宗教幌子策動的各種戰役背後無不閃現出地盤兼併的暗影。
按照《明神宗實錄》的記錄,明朝的田畝數,最岑嶺約莫為12254291頃,而這些地盤中皇室和官紳占有的不納糧的地盤越是總麵積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