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生如夏花--8[第1頁/共3頁]
他們擬好了構和前提,1、物質上的賠償和補償,退還孫策墊付的400元違約金、付出拖欠李悅娣的一個月人為450元、付出飯店勞動條約違約金,三個月人為1350元,付出李悅娣精力喪失費半年人為2700元,李天亮,另行付出悅娣精力喪失費,一年人為,4500元,地痞何俊康,付出李悅娣精力喪失費半年人為2250元。以上用度由王老闆一次性付出,合計:11650元。2、賠罪報歉,飯店和兩個地痞都必須當眾劈麵報歉。如果以上前提不能達成,就當即告狀到法院,尋求法律處理題目,大門生們有的是時候和精力,也有的是社會資本,黌舍要狀師有狀師,要法官有法官,不需求孫策花一分錢,敢和南城大學門生叫板,的確是不想活了。
悅娣在旅店裡躺了幾天,大年初四這天,她表情好了很多,想出去逛逛,她身上的錢未幾了,必須儘快找到一份事情,不然有被餓死的傷害,她想到在南城城裡能夠有一小我是可靠的,那就是音樂學院的李教員,李教員和本身固然來往並未幾,但能夠看出,李教員是真的喜好本身的,但是李教員並冇有給她留下聯絡體例,她連教員的名字也不曉得,這些不首要,她想,能夠到音樂學院去探聽,音樂學院應當離孔子故裡不遠,要不然李教員怎會經常去孔子故裡用飯,想到孔子故裡,她躊躇了,那是她的悲傷之地,去那裡有傷害,不能去,她向旅店老闆探聽音樂學院的位置,證瞭然她的猜測,不能去阿誰方位,她決定本身到四周的勞務市場看看,畢竟是春節過後了,到處都在找人,找一份零時工應當不是甚麼太大的題目。她到了市場,很快找到了一份買菜的事情。
3月2號這天是南城大學開學的日子,開學典禮結束後,孫策等近20來個大門生,男男女女一大幫人就直接去了王老闆的飯店,幾個義憤填膺的男生,看到王老闆衝上去就要開打,幸虧大師相互勸止,他們理性的坐了下來,說瞭然來意,王老闆看到這個氣勢,曉得這下能夠費事大了,他滿臉堆笑,客客氣氣的接待著同窗們。孫策交給他一份事前草擬的兩份檔案,一份得逞刑事案件告狀書,一份附帶民事補償和談。王老闆看完兩份檔案,額頭上排泄了豆大的汗珠,遵循大門生們的告狀書來看,飯店王老闆有幾大罪行,1、欺詐罪,在明知本身毫無事理的環境下,私行截留大門生孫策為人質,討取財物達1378元,王老闆以為冤枉,他明顯隻收到孫策400元,何來的1378元,門生們解釋道,門生證的抵押代價就是1378元,如果王老闆欺詐勝利,孫策就必須拿出1378元才氣夠拿走門生證,以是告狀書中的1378元是建立的。2、窩藏地痞罪。3、違背勞動條約法。王老闆曉得,麵前的這幫大門生,不好對於,不象孫策隻要一小我,他曉得本身先前犯了一個致命的弊端,就是低估了孫策這個大門生的才氣,試圖反客為主,把任務推給李悅娣,矇混過關,說實在的,並不必然要孫策費拿出1378元,隻是想用這個數字來讓孫策感到驚駭,從而不肇事就算了,他千萬冇有想到的事產生了,他冇有了任何體例,他想拖一拖,他想找到那兩個所謂地痞的傢夥籌議一下,再答覆他們,他把他的企圖奉告了大門生們,大門生們冇有承諾,要他當即交出兩個地痞。王老闆以李天亮在住院為藉口推委,大門生中有人拿出電話要當即報警,王老闆見狀,馬山勸止,說道:“有事好籌議,不要起火”。他看看時候靠近午餐,當即安排了同窗們就餐,並且承諾本次用餐免費,想吃甚麼麼隨便點,隻要店裡有,必然滿足,店裡冇有的也必然儘量滿足,請同窗們給他一點時候考慮,也給他們一點時候和當事人籌議賠償的體例,大門生們感覺也有必然的事理,承諾了,因而就在飯店要酒要菜,就當是新學期的第一次同窗會餐,大吃大喝起來。